来自 社会 2020-06-06 15:30 的文章

以暴力、威胁手段控制大理市、漾濞县等地面条

十人恶势力集团获刑漾濞县人民法院“隔空”宣判

以暴力、威胁手段控制大理市、漾濞县等地面条

2020年6月4日,漾濞县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依法对王建华等10名被告人犯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对该10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一年零三个月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一万元至八万元不等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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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查明

被告人王建华、蒋伟、张小刚、殷建云、殷练钢、殷铁桥、殷中富、殷建国、何庭云、伍万清为垄断面条加工行业,以云宝面条加工厂和私自成立的云阳面业协会云南分会为载体,以入股的形式对云宝面条加工厂进行经营管理,以暴力、威胁手段控制大理市、漾濞县等地面条加工销售市场,在鲜面加工销售行业内多次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犯罪行为,为非作恶、欺压面条加工商户,牟取非法利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属恶势力犯罪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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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建华对整个集团的产生、发展、运行等进行组织、指挥和决策,系该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被告人殷中富、殷建云、殷建国、何庭云、张小刚、蒋伟、殷练钢、殷铁桥、伍万清等人分工合作,积极参加集团实施的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活动,均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其他成员。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后果等因素,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来源: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