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社会 2020-10-15 16:08 的文章

男童被高空坠物砸伤 肇事者被刑拘面临赔偿困境

日前,最高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提出16条具体措施。对此,律师建议,孩子的家属可以通过诉讼索赔,而此次事件的肇事者可依据最高院引发的相关意见追究其法律责任。

新京报讯(记者 张静雅)11月13日,浙江省东阳市一名三岁男童小虫(化名)在小区被高空坠落的三角阀砸破头部,生命垂危。11月14日,警方通报,经查,22层一工人祖某安装空调时将三角阀掉落,目前,祖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小虫的家属表示,事后,没有人和他们联系,直到警方调解后相关责任人才垫付了部分药费。截至11月24日,小虫虽然恢复了自主呼吸,但仍未脱离生命危险。

男童被高空坠物砸伤 肇事者被刑拘面临赔偿困境母亲在重症监护室陪伴着术后的小虫。受访者供图

男童被高空坠物砸伤昏迷

欧阳先生介绍,他们一家住在东阳市东阳紫荆庄园内。事发当天,妻子去幼儿园接三岁的儿子小虫回家,走进小区后,小虫被从天而降的一个三角阀砸中了头部,瞬间倒地昏迷。在附近邻居的帮助下,拨打急救电话将孩子送往医院。

据帮忙报警的美发店员工小梅称,当时救护车还没有来,孩子的脸上头上都是血,她没有多想,就冲出去直接拦了一辆行政执法车。车里的人听了情况也没犹豫就答应了。小区里的人一起帮忙把孩子抬上车。走到半路遇上赶来的救护车,又把孩子转到救护车上,最终送到东阳人民医院。

欧阳先生称,小区此前发生过从高层掉落纸巾、牛奶盒、塑料垃圾的情况,但是从未见过从高层掉落三角阀这种金属物件。小虫受伤昏迷让一家人有些难以接受。“我到医院去的时候,两条腿都不由自主地发颤。”

欧阳先生称,13日当天小虫就进行了将近5个小时的手术,手术比较顺利,但是孩子却仍未脱离生命危险。截至目前,小虫住在急症重症监护室,还处于昏迷之中。欧阳先生表示,孩子平时活泼可爱,现在看着他昏迷地躺在床上,心如刀割。

记者从东阳人民医院处了解到,孩子被送到医院时,头顶部能看到颅骨的碎骨片,脑组织也有溢出,虽然经过手术,但是危险期仍未过。小虫需要呼吸机辅助呼吸,大脑也处于中度昏迷状态。医生称,情况并不乐观,此外高昂的医疗费用对家人来说也是一种挑战。“每天的费用要一万多元,一般家庭难以负担。”医生称。

11月24日,经过医院建议,孩子被转院至浙江省儿童医院重症监护室继续治疗。

施工人员被刑拘赔偿面临困境

事发后,小区居民为小虫组织捐款。东阳警方官方微博通报显示,经初步调查,当天下午施工人员祖某在白云街道紫荆庄园2栋22楼2206室阳台外墙安装空调外机时,因焊接操作时手部被烫,从而碰落了放置于空调外机上的一个金属旁通阀,旁通阀坠落砸中路过的欧阳某某(3周岁、江西人),致其头部受伤。随后,欧阳某某被及时送医并完成手术,目前仍在观察治疗中。嫌疑人祖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虽然祖某被拘留,但这并不是欧阳先生最关心的问题,他称,只想救孩子的命。“施工人员祖某被拘留了,但并不是只有他有责任。装修的业主、安装承包公司以及空调的经销商和安装工人都是有责任的。”欧阳先生称,起初一直没有人和他们联系谈赔偿的问题。家属们也一心都扑在孩子治病上,一开始也没有精力去找事故相关的责任人。

欧阳一家事发后报了警,“经过民警的协调,四方责任人在11月18日,总共给了我们家4.5万元。当时他们有的人说自己没钱,有的人说自己没有责任。我们真的很无奈。”欧阳先生称,祖某的家属给了2万元,安装空调经销商和施工承包商各给了一万元,业主给了5000元。他称,孩子1天近1万元的费用,花钱如流水,他后来再去找相关责任人要求支付孩子医药费,但均被拒绝。“互相踢皮球,谁也不给钱。”

■延展

高空抛物和高空坠物追责要区分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为有效预防和依法惩治高空抛物、坠物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提出16条具体措施。意见中明确,高空抛物和高空坠物大不同,定罪追责要区分。

意见要求,二者在责任人主观方面、社会危害性方面有很大不同,在刑事定罪和民事追责方面也要予以区分。在刑事审判工作中,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刑罚的威慑功能,用足用好刑法现有规定,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对于高空坠物构成犯罪的,也要依法定罪处罚。

北京康普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吴立宏介绍,根据高院发布的意见,应当根据行为人的动机、抛物场所、抛掷物的情况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全面考量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判断行为性质,再确定适用罪名,裁量刑罚。

小虫案件中,祖某被警方刑拘,是根据高空坠物犯罪的相关规定。高法意见中表明,过失导致物品从高空坠落,致人死亡、重伤,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的,依照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定罪处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从高空坠落物品,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定罪处罚。

吴立宏表示,如今,涉及高空抛物、坠物,不仅仅是侵权赔偿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从高空故意扔东西致人受伤,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明知楼下人员密集而从高空抛物,造成危害的可能会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判处死刑。

■律师说法

家属可通过诉讼向责任方索赔

北京康普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吴立宏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此外,根据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同时,吴立宏表示,触犯刑罚,民事赔偿责任还照样承担。例如,从楼上扔垃圾,垃圾将楼下的车砸坏,若追究起来行为人不但要做出民事赔偿,还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针对小虫的案件,吴立宏认为,祖某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有多方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其中,装修的业主、安装承包公司以及空调的经销商和安装工人方都存在一定的民事赔偿的责任。他表示,一般情况下,高空坠物伤人事件在民事侵权上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简单来说,责任主体必须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不可能导致侵权损害发生,才能免除己方责任;若不能证明则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小虫的亲属可以通过诉讼的手段,向相关责任人索要赔偿。

新京报记者 张静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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