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科技 2020-11-04 16:33 的文章

数据实时传输为通关惠企再提速

  □ 本报记者 刘 昕

  “中国-印度尼西亚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已于10月15日起正式运行。中国与印度尼西亚之间可实时传输《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中国东盟框架协议》)项下原产地证书和流动证明电子数据。藉此,双方在自由贸易协定项下的货物合规通关将进一步便利。

  印度尼西亚作为中国-东盟自贸区的重要成员,与中国的进出口贸易呈逐年增长趋势。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运行后,双方可实时传输优惠原产地数据等信息,进一步促进企业通关便利,确保货物监管有效。

  10月15日当日,青岛海关下属黄岛海关为青岛澳柯玛进出口有限公司对印度尼西亚出口的一批冰柜签发了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这是上述系统正式运行后,青岛海关签发的该项下首份原产地证书。

  “以往,印度尼西亚海关对企业提交的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退证查询比较多。被退证查询后,需要企业通过国内海关向印度尼西亚海关证明证书的真伪等情况后才能适用优惠的协定税率,不仅增加了国外客户的清关费用,而且容易出现拒惠问题。国外客户往往会把这部分成本和损失转嫁给我们。”据青岛澳柯玛进出口有限公司业务员姚林坤介绍:“实现原产地电子信息实时交换后就不会再因为证书真伪进行退证查询,这让我们外贸人的心里更踏实了。”

  在进口方面,企业也能享受便利。中艺编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港务部经理刘晓晔告诉记者,公司长期从印度尼西亚进口椰壳纤维。“电子信息交换系统运行前,我们需要国外客户将纸质原产地证书寄给我们,并在公司、货代、报关行之间往来传递,原产地证书的单证准备时间约在一周左右,而且还需要支付相应的国际间快递费用。而电子信息联网后,企业就不再需要国外客户邮寄原产地证书,只要录入原产地证书号即能够享受关税优惠,真是省时、省力又省钱。”

  不仅如此,电子联网在让企业享受到原产地证书准备零待时、节省快递费用的同时,还避免了因证书邮递丢失、延迟以及国外签发证书不规范导致的货物滞港等一系列问题。

  据统计,今年前三季度,青岛海关共为1.52万批出口印度尼西亚货物签发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享惠中国-东盟自贸协定的进出口货物货值100.75亿元,在中国和印度尼西亚进口通关环节享受税款减让达7.43亿元。

  作者:刘昕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来源: 国际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