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雅集》被下架,郭敬明迟来的惩罚,整个行
5日,《晴雅集》在各大订票平台“消失”,早前盛传的电影将被下线消息得到证实,《晴雅集》官方也发文告别。
加上前期播出的《我就是演员3》直接删除于正镜头,两位被法院明确判定过抄袭的影视人,在多年之后,终于迎来了延时买单时刻。
之于《晴雅集》被下架一事,网友反应各不相同,支持方认为抄袭者应该被强力封杀,作品下架是大快人心之举,纷纷拍手叫好。
反对方则认为不应该实行“连坐”举措,郭敬明、于正被判定抄袭的作品需要受处罚,但未有抄袭问题的作品,应由市场来抉择。
在七话来说,《晴雅集》的下架,喜忧兼具。
喜在于影视行业对抄袭者终于重拳出击。
抄袭问题在国内影视圈处于屡禁不止状态,有综艺的复制黏贴借鉴,也有影视圈对有抄袭争议的小说过度追捧现象。
按照正常规律,被明确定性为抄袭的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买单,并且受到行业一定的约束处理,以警惕行业,规范创作市场。
韩国编剧金秀贤的《爱情是什么》剧本曾被盗用,她的维护官司胜诉之后,抄袭编剧直接被业内除名,这一代价让其他人不再敢轻易尝试。
但抄袭之于郭敬明、于正,当事人既没有诚意忏悔,他们也没有付出足够的名誉与利益代价,反而事业一路扶摇直上。
郭敬明06年输了与庄羽的侵权官司,07年便受王蒙推荐加入作协,在当时的王蒙先生眼中,不能因为一个贼字而否定一个人的一生。
观点很大气,但实际运行中,却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远远多过正面,因为有人气支撑的郭敬明,一直拒绝正面直视自己的抄袭错误。
反而是被抄袭者庄羽,因为“得罪”了能够为行业创造更多利益的作者,而受到圈内排挤,直观来说,受害者比加害者付出的长远代价要更大。
于正与郭敬明经历相似,输了与琼瑶的官司后,琼瑶花了一年创作的剧本停摆,他却拒绝道歉,且他的“安全抄袭法则”在业内胜传多年,成了抄袭“榜样”。
犯了错的他们为何如此强硬?因为法院判定的代价他们完全承担的起,而业内对于有劣迹的他们,又是绝对的追捧姿态。
两人的作品不仅受到资本追捧,还因为黑红体质自带热度,在2020年成了综艺圈红人、热搜常客,行事非常高调。
很明显,让抄袭者真心忏悔警示后人,或者让行业对劣迹人物适当进行回避,完全做不到,因为在利益面前,越有争议的他们,越受追捧。
市场的盲目把抄袭者推为“成功榜样”,这种畸形现象只会让行业对原创越来越不敬畏,对抄袭越来越没障碍,近两年影视圈抄袭问题频繁爆发便是典型体现。
而对抄袭者最大的打击莫过于直接掐住他们的利益源泉,一次出手封杀当事人与他们的作品,便彻底杜绝了抄袭者的骄傲,给行业做出绝对的警醒。
相信郭敬明、于正当下的损失,绝对能让试图复制他们成功之路的创作者望而生畏,困扰国内影视圈多年的抄袭问题,应会有明显改善。
但,下架《晴雅集》对反抄袭有利,却也存在一定的隐忧。
忧在加大了影视作品的制作风险。
受综艺平台追捧的于正被退,这是一件绝对的好事,平台利用抄袭者的行业地位与自身争议给节目制作话题热度,是劣币逐良币的操作。
及时制止噱头大于内容的导向,对规范行业创作很有利。
但,《晴雅集》半路下架,并不是最佳处理方式。
《晴雅集》本身不涉及抄袭,亦不是郭敬明一人承担所有责任与利益的作品,它已经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进行了创作,投资方是最大的资金付出者。
若立项时因郭敬明的加盟遭到拒绝,既可以打击抄袭者,又能警醒行业,但临时下架一部没有抄袭问题的作品,反会增加影视行业的创作风险。
《阴阳师》系列前后有两部,已经同期完成拍摄,按编剧汪海林的爆料来看,这个系列的投入在3-4亿之间,如今的票房离回本还有很大距离。
市场决定票房不能回本是正常现象,但若是临时外因导致这个问题,便易冲淡制作方热情。
若下一部《夜泷曲》因郭敬明原因不能再上线,之于郭敬明是长远事业的影响,之于投资方,同样是一笔可能会导致公司动摇的烂账。
影视行业近几年创作风险颇多,演员可能会中途成了劣迹艺人、剧本可能会有中招、题材可能会不符合平台需求,这些都会影响作品的定档与面世。
因为种种原因不得不抠图重拍、或压播多年与定档无缘的作品越来越多,对于已拿了片酬的导演、演员损失不大,制作方、投资方却压力重重。
连郭敬明的“冤家”汪海林,在抵制他的同时,也尽量放过他的新作,不是对郭敬明宽容,而是想保护当下越来越脆弱的电影投资。
不过,当下因郭敬明、于正受到损失的投资方,也不算完全冤枉,某种程度来说,他们的追捧是抄袭者高调的筹码,先失了底线,便注定受反噬。
只是这两个特例会不会影响整个环境,还未可知,制定明确规范条例,让抄袭者受到约束,同时给其他投资方规避风险的可能,才更为妥善。
同时,这一重创打压了郭敬明、于正的高调,也同时给他们收割了一波同情分。
网友虽然有盲目的一面,却也有“对事不对人”的态度,大家都希望反抄袭都强硬起来,却不是所有人都认同连坐处理方式。
拥护郭敬明、于正的粉丝会经历一波虐粉固粉,用后续作品非抄袭来偶像开解,不喜欢郭敬明于正的网友,也可能会因不认同处理方式而选择站他们。
这样一来,反而让反抄袭出现争议,不是长远之举,只能希望对抄袭者的规范早日明确,希望这一次的牵连作品下架,是特例特行。
反抄袭很重要,规避行业弊端也势在必行,但莫让处理方式淡化了反抄袭的宗旨,希望所有的举措,都能让影视行业更健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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