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互联网视听并不能取代影院电影
传媒内参导读:影院消费和互联网视听消费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但大投入、精制作、长周期、高风险的影片如果仅靠互联网发行,回收成本甚至盈利几乎没有可能。
来源:光明日报
文/志静(北京市委宣传部影视处处长)
随着国内疫情逐步向稳,5月8日,国务院印发指导意见,提出按照相关技术指南,可以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开放影剧院、游艺厅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一纸文件让电影圈一时如逢甘霖、如沐春风,毕竟影院长达4个月的停业让电影行业经历了前所未有的煎熬。这一次,影院开业应该真的指日可待了。
其实,电影作为一个高度市场化的文化领域,有其自身的生产逻辑、市场逻辑和产业逻辑。举望全球,以互联网对社会生活的渗透度相比较,数中国最高。在我国,电影和互联网的融合早已开始并格局初定,其本身是共生并存而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应该说,一部电影首先在哪里发行是由市场决定的,取决于它早期的定位和投入产出测算,这也是创作规律。
所以不妨回到一个基本问题,即我们为什么需要影院电影(这里所说的“影院电影”,是指区别于网络电影、以线下市场为首发目标、在成熟电影工业体系中创作完成的大制作、强影响电影),为什么要保卫传统电影赖以生存的影院这个观影场?
影院观影创造的文化场域是互联网观影无法替代的。电影从诞生之初就有着鲜明的集体消费属性,《工厂大门》《火车进站》这样极短的早期电影片段亦是如此。人们在剧场的舞台上拉起幕布,等一束强光投射后形成影影绰绰的活动画面,观看观察幕布上人物行为和故事情节,时而哭泣时而大笑,将自身代入电影的内容并被感染,这种感染令人感到的愉悦,不能不说很大程度上是影院的特殊氛围营造和影响所致。
因为在这个黑暗空间中有许多正在与你共同体验此情此景的人,它帮助人与人之间在短期内建立了一种内在联结,创造了一种暗合的共鸣情绪。这种情绪既是共通的,具备同一依附的,也是个体的,因人而异、千差万别的。它既是即时的,也是可以作为未来讨论交流话题并继续生长深化的。所以说电影的“剧场性”创造的是一种高度同一的氛围空间、影像记忆和文化场域,这是其他类型的文化产品很难替代的。
近10年来,在互联网高度发展和渗透生活的同时,线下电影市场规模体量一直保持持续快速增长,充分说明影院消费和互联网视听消费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观看影院电影越来越成为消费者的刚需。
而电影工业的可观投入决定了必须由线下和线上多渠道发行来支撑产业可持续发展。电影作为一个发展百年的成熟工业体系,其专业化程度、制作成本已经越来越高,美国大片如此,近年来一些现象级国产影片同样如此。
大投入、精制作、长周期、高风险的影片如果仅靠互联网发行,回收成本甚至盈利几乎没有可能。所以说,所谓“大片”,人们期待的视听盛宴,其制作投入和创作规律决定了我们需要有一个更加多元、成熟、规范和完善的市场体系,其中影院窗口期是最核心的市场基础,它不但决定了电影的经济回报体量,更是对影片质量最直接和集中的检验,决定了一部影片的长尾效应能否实现。
电影院对城市实体消费起着非常重要的带动作用。现在我们周围各种不断新建的所谓城市综合体中,电影院已经是最不可或缺的要素之一。近年来电子商务的兴起使得实体商场中的年轻消费群体被大量分流,一度生存状况岌岌可危。而今电影院成为城市综合体的救星。
据统计,电影院的主体观影人群年龄在19岁至27岁之间,这使得影院为实体卖场吸引回大批年轻客户,形成对实体经济的“反哺”态势。有人统计,电影院为商场带来的独立客流保守估计至少在30%左右,可以说一个时尚甚至有着些许艺术气息的电影院,一定程度上甚至能改变和决定一个商场的整体气质。
电影对社会共同精神价值的建构作用越来越突出,这种功能往往在电影院才能更好地完成。如果说2012年《泰囧》得到12亿票房只是人们观影习惯以及电影娱乐消费重建和回归的一个标志,那么从2016年《湄公河行动》开始,一种通过电影创作来呼应国家意识、建构主流价值的主动意识则在电影创作中逐渐成为自觉和主流。
从《战狼2》《红海行动》,到《我和我的祖国》《流浪地球》《中国机长》,这些面貌全新的主旋律影片,以其高票房、高共鸣、高评价获得观众高度认同,其认同核心正是其中的共同价值观,它带动更多非常规观众追随进入影院,使得观看这样的影片成为一种潮流和内在需要,成为带有一定仪式感的行为,核心价值观的传播和深化通过影院电影找到依附载体、共鸣事件,并不断被确认和确信。
关于影院电影带来的精神滋养和独特体验,每个影迷应该都有不同的感受,但大家对影院观影的坚守和热爱是共同的、笃定的。电影院开业,让大电影尽快回归,这不仅是热爱电影的个体呼声,更是社会的需要、城市文化的需要。我们都期待这一天早日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