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灵活用工”不该是外卖骑手的权益
据报道,近日一名饿了么外卖员在送餐时猝死。然而,当逝者家属追究工伤保险责任时,饿了么却回应称“当事人与平台并无任何关系”“出于人道主义愿补偿2000 元。”这一回复招致大量批评,很多网友认为“如此人道听着心寒”。
网友的义愤可以理解。自己的骑手出了事,平台怎么就理直气壮“一推六二五”,还自我贴金说什么“人道主义”?而随着更多信息被曝光,大家恍然大悟,当事骑手虽然穿着“小蓝”工作服,却并没有与饿了么直接签订劳动协议,只是通过第三方代理商——蜂鸟众包平台派单、送餐。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平台也就顺理成章认为自己“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事实上,随着共享经济兴起,劳务派遣、代理众包等“灵活用工”模式在外卖行业甚是普遍。这种有别于传统的用工关系,虽然方便了不同群体灵活就业,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却也因为劳动隶属关系模糊,衍生了大量的用工不规范问题。且不说“零工”骑手往往面临 “五险一金”等基本劳动权益保障近乎裸奔的窘境,一旦发生意外事故,误工和赔偿标准也极低,或者干脆没有。而且,部分平台更是动辄以“没签合同”为借口,将自身责任全部转嫁,甚至连基本的意外险都不愿给骑手缴纳,“灵活用工”俨然成了“权益黑洞”。这也就有了新闻开头令人心酸的一幕:骑手发生意外,唯一保障是自费购买的 1.06 元意外险。
但话说回来,“不是我的人”并非平台推卸一切责任的借口,更不是万能“挡箭牌”。有法学专家直言,除了有形的一纸合约,“是否从平台直接取得收入、是否长时间服务于这家平台”等无形因素,也都是认定劳动关系的依据。这也意味着,即便未签合同,骑手订单均由平台派发,配送业务也受平台管理约束,雇佣关系已然成立,平台有责任保障骑手的基本劳动权益。虽然囿于种种掣肘,司法机关目前仍将劳动合同作为鉴定分配责任的重要“标尺”,大多数骑手也都面临维权难的困境,但清除法律模糊地带、将规范用工制度纳入劳动法显然是大势所趋。
人社部数据显示,现在每天“跑在路上”的网约配送员已达百万级,这一新兴职业也正式纳入国家职业分类目录。保障相应群体的劳动权益,不仅仅是补上法律短板的问题,更是助力“新就业”行稳致远,让每一位劳动者都能体面生活。 无论是大小企业,都需要承担社会责任,坚守法律底线,也都需要尽快从无限削减人力成本的盈利模式中挣脱出来,向通过创新获得盈利的更健康模式转型。否则,一味靠压缩员工劳动保障来增收,迟早会赔光口碑,输了人心,自毁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