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搏不是拼命!畸形加班岂能披上“奋斗”的外
一名互联网公司年轻员工深夜下班后猝死引发的争议尚未散去,昨天又有一上海小伙爆料,称自己是2020应届毕业生,因为拒绝无意义的加班,被申通公司辞退。畸形加班文化不仅引发网友共鸣,新华社、央视等主流媒体也纷纷发表评论,认为996等所谓“奋斗”绝不是福报,扭曲的“奋斗观”当休矣。
当今社会快速发展,离不开各行各业的辛勤劳动。出于工作需要,企业员工偶尔加班尚属正常,可如果加班成为一种常态,甚至成为强制措施,就不正常了。近年来,互联网等领域的加班文化饱受诟病。有的企业公然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于不顾,把公司内部加班规定凌驾于法律之上。不遵守劳动法在先的企业,往往又以不遵守企业规定的名义处罚不加班的员工,辞退不愿加班的年轻人就是最新一例。加班成为众多企业潜规则,以致人人不愿加班又不得不加班,有人不加班就自感另类。
无论是硬杠杠还是软约束,让员工加班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减少人工成本,增加企业利润。为了给加班找到借口,有些企业有意无意地将加班与奋斗混为一谈。于是一边灌鸡汤,一边打鸡血,说这是一个值得奋斗的时代,人应该有奋斗的人生;高管们时不时还搬出自己或业界精英的奋斗史,以证明不经磨难不成佛、梅花香自苦寒来的古训,劝诫年轻人要想成功就要有比别人更多的付出。可怕的是,这些企业管理人员意识不到畸形加班文化的巨大危害,有的企业家公然宣称“国内某些公司能够996,是我们修来的福气”;有的企业家以员工“每周7天,每天工作15小时,白天加晚上,夜里还总开会”的715模式为荣,全然想不到996、715背后,员工的身心要承受多大的压力。
工作是奋斗的一种,但工作不是一定要加班,要拼搏不是要拼命。一当加班猝死或出现其他意外,拼搏的意义又如何体现?畸形的加班文化泛滥,其实不是资本的问题,根本原因在人,在企业管理人员把钱看的比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更重,在劳动监管部门不能及时发现并捍卫劳动者的合法权利。企业有经营的难处,有生存的压力,但再难也要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事,更不能将自身压力无底线地转移到员工身上。
人们并非一概反对加班,而是反对那种在企业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被迫加班,反对那些形式主义毫无意义的加班。加班猝死的的悲剧不能一再发生,不能容忍加班文化披上“奋斗”的外衣,更要用劳动法来衡量一下,如果违法,那就让法律来制裁。
来源: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