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初二少年刺伤校园霸凌者:法院一审认定正
少年刺死校园霸凌者被判8年 司法能否再度审视
来源:红星新闻
走出看守所近两个月了,但小蒋依旧每天都在担心会被重新“抓”回去。一年前,小蒋还是湖南省吉首市的一名初二学生;现在,他是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
将时钟拨回2019年5月17日,那天在吉首二中校园内发生了一起伤人事件,改变了小蒋的人生轨迹。当天中午,学校男厕所里,还差一个月满15岁的小蒋,被同年级的15名学生围着:对方一人上前,将小蒋摔倒在地,随后十余人一拥而上,对他拳打脚踢。
混乱中,小蒋拿出一把事先准备好的折叠刀乱舞,刺伤了围攻他的3名同学。其中,两人为重伤二级,另一人为轻微伤。
吉首市人民法院认为,这是一起以多欺少、以众凌寡的校园暴力案件,在被动、被欺凌的孤立无助状态下,面对他人围殴,小蒋进行反击,构成正当防卫。2020年7月6日,法院一审判决小蒋无罪。
不过,检方则持截然相反的意见。在小蒋被无罪判决后的第十天,吉首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认为小蒋并非孤立无助,可向师长求助而未求助,最终将二人刺成重伤,不构成正当防卫,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责。
而小蒋始终认为自己是“正当防卫”,认为对方无事生非,主动动手殴打他,小蒋拿刀是没有办法,只是为了保护自己。据悉,两名受伤学生的家属一致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希望上级法院“公正判决”。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目前,该案正在二审阶段,暂未明确开庭时间。
【事先准备的折叠刀】
事发当天,小蒋的同班同学孙某彬带着6名外班学生来到教室。几名外班学生首先进去,喊小蒋“去厕所”,被小蒋拒绝了。
根据吉首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的案件经过,孙某彬见状,亲自走进教室,再次喊小蒋“去厕所”并表示,“如果你不去,我们就强行把你带过去。”小蒋被迫跟着7人去了学校一楼的男厕所。
而这已经不是小蒋第一次被喊到厕所去了。在厕所内,即将发生的是,15名学生与小蒋之间的一场肢体冲突。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一审判决书内容显示,小蒋与孙某彬性格不合,此前发生过口角。事发当日上午早读前,孙某彬等人假称“商量事情”,将小蒋喊到厕所。在厕所,孙某彬告诉小蒋“我要打你,你怎么办”;小蒋回应,“要打可以,但不要在学校里打,放学后到外面单挑。”
早读课后,小蒋上厕所时,遇到了孙某彬、胡某等五六名学生。孙某彬叫小蒋过去,被拒绝。一名身材较胖的学生强行拉拽小蒋过去,有人拉扯了小蒋的衣领、踢了一脚,随后有人喊“上课了”,孙某彬、胡某等人便离开了,“这次没有打成。”
据了解,胡某也是该校初二年级另一个班的学生,同样与小蒋有矛盾。根据一审判决书内容,一次春游时,小蒋与同班女同学讲了几句话,被胡某认为“招惹了他女朋友”;胡某要求小蒋给他买包烟赔礼道歉,否则就要打他。
对此,小蒋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花7元买了一包红旗渠牌香烟,但胡某嫌烟“太差”,没有收下。
事发当天上午第二节课后,孙某彬在厕所又遇到胡某等人。一人“烦躁小蒋”,另一人认为小蒋“欠一包烟”,两人商量之后,都决定要打小蒋。
“要打小蒋”的人越来越多了。午饭后,孙某彬、胡某等15名学生在厕所里,当孙某彬提出“放学后与小蒋单挑”的意图后,胡某等人说,“要打就中午打,放学后难得等人。”
2020年9月1日,小蒋向红星新闻记者回忆称,当他明确拒绝去厕所后,孙某彬“威胁我说不去的话,到了学校外面喊社会上的人打我”;于是,小蒋从课桌内拿出一把折叠刀(非管制刀具),藏在右手衣袖内,跟着孙某彬等人去了厕所。
根据小蒋的供述,折叠刀是事发前一天,一名同学丢在他桌上的,“前一天胡某来找我说要打我,很多同学过来问我怎么回事,其中一人把刀丢在我桌上,我就收了起来。听到胡某说要打我,我一直坐在位子上沉默,不知所措,没有抬头看,所以不知道是谁把刀给我的。”
【15人与1人的冲突】
“我知道他们要打我,我拿工具刀就是想吓一吓他们,让他们别打我。”小蒋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但事发时,他还没来得及吓唬对方,就被一名高个学生放倒在地。
小蒋说,到了厕所他才看到,里面已经有七八名学生在“等他”。走进去后,小蒋站在一边,另一边是胡某、孙某彬等15人,他们将小蒋围了起来。
除了孙某彬,其余14人都不是小蒋的同班同学。小蒋对红星新闻记者说,这些学生他绝大多数都不认识,被围住时,也没有任何人和他说话。
根据胡某的证词,小蒋被围住后,问了句“你们谁先来打我”;另一名参与围殴小蒋的学生也说,小蒋问“哪个开头打我”。胡某等人商量后,决定由个子高的陈某林首先动手。
胡某、孙某彬、小蒋等人的讲述,及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还原了这起伤人事件的大致经过:陈某林走上前,用左手勒住小蒋的脖子,小蒋一下就被摔倒在厕所的地上;同时,陈某林也被小蒋拉倒在地,两人扭打在一起。
此时,其他学生便一拥而上,对着小蒋拳打脚踢。根据一审判决书,受到众人殴打的小蒋,拿出事先藏好的折叠刀乱舞,将陈某林的腰部左侧、背部捅伤,将吴某的左大腿划伤。
殴打大约持续了一分钟,大家便停手散开。吉首市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如此描述:小蒋从地上爬了起来,背靠厕所蹲坑的矮墙,无力地坐在地上。
“这时,另一名学生陈某涛从背后掌掴小蒋,小蒋转过身,用折叠刀向陈某涛捅了一刀。其余学生再次一拥而上,打了一阵后散去。”法院在判决书中称。
小蒋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坐在地上,“头很晕,一个人又跑过来扇我一耳光,我被扇得晕头转向,以为他们又要来打我了,就用折叠刀刺向了他。他们继续踢我,踩我的头,然后散去了。我身上很多淤青,手也被划伤了。”
众人散去时,小蒋放了一句“狠话”:“在座的各位都是‘垃圾’。”
小蒋对红星新闻记者说,当时之所以说这样的“狠话”,是因为“我打不过他们,只能骂一下他们,口头上占一点便宜,出一下心里的委屈。”
被刺伤的3名学生陈某林、陈某涛、吴某被送到医务室治疗。后经鉴定,陈某林、陈某涛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吴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小蒋独自回到教室后,发现对方几人在医务室治疗,便赶到医务室门口,拍打大门,被同行师生劝阻后方才离开。陈某林、陈某涛等人说,他们在医务室内,听到小蒋在门外一边拍门一边喊叫“捅死二人”之类的话。
“那时我觉得很委屈。我的手也受了伤,我就跑去敲医务室的门,想让医生先给我治疗。他们先打了我,还优先治疗,我心里不服气。”小蒋说,被劝阻离开后,他用卫生纸简单包裹了伤口,直到下午三四点才到小诊所进行包扎。
【“被排挤”的外地学生】
回忆起去年的事,吉首二中的数学老师、小蒋的班主任石英利仍觉得十分遗憾。
石英利说,小蒋不是调皮捣蛋的学生,成绩在班上能排十来名,在全年级也是中等偏上,数学成绩尤其好。平时午休期间,石英利会把小蒋和其他一些数学成绩好的学生带到办公室辅导功课。
但事发那天(2019年5月17日),学校恰好在开教师大会,石英利没空辅导功课,小蒋留在了教室里。
小蒋的爷爷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们一家是湖南省邵东人,小蒋3岁时,父亲因病去世,母亲在吉首市打工,孩子从小跟着爷爷奶奶长大,上初中时才转学到吉首二中就读,“转学过来时还降了一级,所以年纪比同年级的孩子大一点。”
石英利也说,小蒋作为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初中才转学过来,“和吉首的孩子不熟悉,口音上不能融入这边。他讲普通话,其他孩子讲湘西话。所以显得有些内向。”
“如果那天他第一时间和我讲了,可能也不会这样了。感觉他非常冲动。”对于去年发生的这起校园冲突,石英利说。
但小蒋对此有不同的看法。他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在学校里,他时常因为“外地人”的身份遭到其他学生的排挤、打压,“初一刚转学过来的时候,也被别班的学生欺负过,我和老师反映了,但最终学校只是批评了他们,没有怎么处理。我就觉得找老师没用。”
石英利向红星新闻记者证实,小蒋初一时被其他班同学殴打过,“我们班在3楼,另一个班在一楼。他站在楼上往下看,对方就说‘你看我了’,双方发生了矛盾。可能是排挤他是外地学生,他马上给我讲了。”
石英利说,那一次小蒋被欺凌后,“对方给了一定的赔偿,双方家长也谈好了。当时都处理好了,他没有和老师讲过他心里不服。可能因此存在一些心理阴影,不信任老师。”
在石英利看来,单亲家庭长大的小蒋,性格与别的孩子有所不同,“很多事情不愿意和老师、家长讲,他站在自己的角度去思考问题,更愿意用自己的方式来处理。就这件事而言,我不能讲谁对谁错,但从平时表现来看,他并不坏,他是一个单亲家庭的孩子,非常可怜。”
“受伤的那方非常痛苦,他也是一样。”石英利说,这件事情也给了学校、老师一些教训,“管理一定要到位,要与学生、尤其是内向的学生多沟通。”
2019年8月7日,小蒋被刑拘,直到2020年7月法院一审作出正当防卫的无罪判决后才走出看守所,被羁押了近11个月。
【无罪的一审判决】
在吉首市人民法院看来,这是一起以孙某彬、胡某为首的“以多欺少、以众凌寡的校园暴力案件”。
法院在判决书中表示,孙某彬仅以“烦躁小蒋”为由殴打小蒋,胡某以“小蒋和他所谓的‘女朋友’(小蒋同班女同学)讲了几句话为由”殴打小蒋,孙某彬、胡某的行为并不是约架,而是典型的欺凌、霸凌行为。
“并且,即使是约架,二人约好的是单挑,且是准备放学后到校外单挑,但其后发生的事件性质已发生转变,即由孙某彬和小蒋的单挑,演变成15人对小蒋的殴打。”吉首市人民法院称。
法院认为,当孙某彬第一次将小蒋喊到厕所,并告知小蒋“我要打你,你怎么办”时,无论小蒋怎么回答,都不能改变他被欺凌的事实;小蒋在午饭后去厕所打斗,也不是出于自愿、主动,而是在对方多人的胁迫下,经过两次催促才去的。
对于两人被刺重伤的情形,法院认为,陈某林先动手勒住小蒋的脖子,把小蒋摔倒在地,然后骑坐在小蒋身上进行殴打,其他人也上前进行围殴,“在此情况下,小蒋出于反抗自卫,乱舞手中的折叠刀,刺伤陈某林;陈某涛掌掴小蒋,小蒋在又被殴打的情况下捅伤陈某涛。”
“小蒋是在被他人殴打、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被迫实施的自卫反击。”吉首市人民法院称。
针对小蒋事先准备折叠刀的行为,法院认为,使用为预防不法侵害而携带的防范性刀具,不影响正当防卫的成立,“小蒋在被告知要被打、且早读下课后已被多人推搡踢拽、被多人胁迫到厕所的情况下,为预防不法侵害而携带了一把非管制折叠刀,这一行为的目的,不是为了实施故意伤害,而是为了对可能发生的不法侵害而进行的防卫准备。”
同时,法院还认为,小蒋的反击行为没有超出必要限度,在反击、反抗的过程中,刺伤了对他实施暴力侵害的陈某林、陈某涛后,并未再继续实施伤害行为。
吉首市人民法院称,整个事件的发展过程中,小蒋始终处于一种被动的、被欺凌的孤立无助状态,从打架的犯意和伤害行为的实施,都是被动、被迫的,虽然期间小蒋问过“你们谁先来”,事后也讲过“你们在座的都是垃圾,是弟弟”之类的话,但不能改变其被欺凌、被霸凌、被动应对的状态及整个事件的性质。
法院认为,小蒋系受校园欺凌对象,孙某彬、胡某、陈某林等15人都是去殴打小蒋或者去“撑场子”,小蒋被十余人围殴时进行自卫,造成实施欺凌的同学受重伤,这一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2020年7月6日,吉首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小蒋犯故意伤害罪的理由不成立,判处小蒋无罪。
【要求追责的检方】
走出看守所后的小蒋感觉“重获新生”。目前,小蒋是等待法院二审的犯罪嫌疑人,回到了邵东老家重新上学,原来的同班同学都已经初中毕业了,“在里面不能上学,浪费了我11个月的青春。”
吉首市人民法院的无罪判决结果,未被检方认同。2020年7月16日,吉首市人民检察院向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要求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小蒋刑责,“本院依法审查后认为,该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定性错误、适用法律错误。“
法院认为小蒋“处于被动、被欺凌的孤立无助状态,在多人胁迫下去到厕所打斗”,对此,吉首市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抗诉书》中称,“胁迫,应该是指让人不能反抗或者不敢反抗被迫的行为,而本案的实际情况是,案发当时处于学校这一特殊环境内,小蒋并非孤立无助,可以寻求老师的帮助,可以给家长反映,甚至可以坐在教室内对对方的无理要求置之不理。”
检方称,小蒋没有采用上述正当合法的维权途径来保护自己,而是准备刀具用于斗殴,“被动应约,不能成为正当防卫的合理前提。”
吉首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虽然小蒋供述,他准备刀具是为了防卫,但在具体案发过程中,他在对方的两次催促下,便跟着孙某彬来到现场,并问“谁先动手”,以及在斗殴中积极拿出刀具与他人斗殴,事后也继续追赶被害人,从事实和证据表明,小蒋准备刀具已经排除了防卫的可能,斗殴的故意明显,不能认定正当防卫。
吉首市人民检察院称,小蒋与对方约架后,将两被害人刺成重伤,具有伤害他人的主观故意,实施了伤害他人的客观行为,造成了两人重伤的客观后果,主客观相一致,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已经年满16岁的小蒋,至今认为自己是“正当防卫”。他对红星新闻记者说,他与对方没有太大矛盾,但对方约集10余人主动打他,“我拿刀不是想伤害他们,就是想吓唬他们,谁知道他们一上来就把我放倒、拳打脚踢。”
小蒋还说,经历了这件事,他也有了反思,当时因为对老师不信任,所以没有选择向老师求助,“还是有些冲动了,应该跟老师讲,如果老师没处理好,应该跟家长讲。我不该一个人去处理。”
对于一审判决的结果,两名受伤学生的家属同样表示不服。陈某涛的母亲对红星新闻记者说,“在学校打架,不能说我孩子的错,也不能说他的错。但是把我孩子伤成这样,怎么能说他无罪呢?”
陈某林的父亲也说,对于法院一审将该案定性为“校园霸凌事件”,他不予认可,“事情开始发生时,双方都没有向老师反映,解决问题的方式就是错误的。而且在事情发生的前一天,他就有预谋地拿刀。说他是‘正当防卫’,是说不过去的。”
“大家都是赤手空拳,而他预谋性地拿了刀。”陈某林父亲说,如果二审也认定小蒋正当防卫的话,他会考虑请律师,“肯定是不认同的。”
陈某林父亲还提到,他儿子受伤后医疗费用花了2万余元,事发后,双方曾就赔偿问题进行调解,他曾提出10余万元的赔偿,但小蒋家属不同意,双方没有达成调解,“法律应该持公平公正态度,该赔偿就赔偿,不该赔偿就不该他赔偿。孩子(小蒋)是未成年,他判刑不判刑,对我们有什么好处?”
红星新闻记者 刘苹 王剑强 发自湖南吉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