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社会 2020-06-01 15:30 的文章

河南16年前投毒杀人案改判无罪续:吴春红将提国

曾引起广泛关注的“河南吴春红”案又有新进展。6月1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吴春红家属处获悉,吴春红将于近日向河南高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等材料,目前申请国家赔偿的金额暂定为1800余万元,具体金额要以正式提出申请时为准。“父亲现在精神还算好,就是右眼睛看不到,皮肤病还在挂针治疗。” 吴春红的女儿表示。

河南16年前投毒杀人案改判无罪续:吴春红将提国

2004年11月15日,河南民权县周岗村两名孩童“毒鼠强”中毒,一死一伤,同村的吴春红被认定投毒杀人,后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民权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该案一审判决书认为,吴春红此前因安装电表问题,与电工王战胜产生矛盾。2004年11月14日,王战胜催交电费时,吴春红认为其口气强硬,产生投毒报复的念头。当天交完电费后,吴春红溜入王战胜家厨房,将“毒鼠强”投入盛面粉的瓢里。王战胜的两个儿子食用面粉、豆糁煎成的“面托”后中毒。

2005年6月,商丘中院认定吴春红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同年12月,河南高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06年6月,商丘中院再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春红死缓,同年12月,河南高院再次发回重审;2007年7月,商丘中院第三次判处吴春红死缓,河南高院再次发回重审;2008年10月,商丘中院第四次就吴春红案进行判决,判处其无期徒刑,河南高院于次年7月维持原判。

自2004年以来,吴春红本人一直申诉。2018年9月29日,最高院作出再审决定,原审认定被告人吴春红犯故意杀人罪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决定指令河南省高院对本案进行再审。

2019年的10月24日,吴春红案再审在其服刑的金华监狱开庭审理。2020年4月1日,河南高院对此案再审宣判。河南高院认为,本案除吴春红在侦查阶段的有罪供述外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吴春红进入王战胜家并实施投毒行为,现场没有留下任何与吴春红作案有关的痕迹、物品。本案缺乏客观证据支持定案。

法院认为,原判认定吴春红故意杀人罪的主要证据是吴春红的有罪供述,以及吴春红的有罪供述与部分证据印证一致,但纵观全案,本案缺乏能够锁定吴春红作案的客观证据,吴春红的有罪供述中对多个犯罪细节供述前后不一致,且与证人证言存在矛盾,有罪供述的作案动机以及选择的作案时机不合常理,不能排除他人作案的可能。原判据以定案的证据没有形成完整证据链,没有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原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法院最终改判吴春红无罪。

当吴春红听到无罪判决后泣不成声。4月1日,在羁押了5611天后,吴春红终于无罪释放。

吴春红无罪释放之后,他的家人带他去语医院做了体检,吴春红的女儿说,除了眼部疾病,父亲还经常会感到头痛,常在睡觉时被噩梦惊醒。这段时间父亲的精神状态还好,就是右眼睛看不到,皮肤病还需要挂针治疗。现在,父亲每天早上要去医院挂的针,挂完针然后回家,家里人也一直陪着他,希望他能早日康复。对于索赔金额,吴春红的女儿告诉北青报记者,现在的金额还不能确定,目前是申请1800万,但具体的金额还要申请的时候为准。

来源: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