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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蛇头”被靖西法院判刑
本报百色讯 (记者/廖志荣 通讯员/王鹏宇)5月21日,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百色边境管理支队对外通报一起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境案情况,王某腾等3名犯罪嫌疑人均因犯组织或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被靖西市法院依法判刑。
去年10月份,百色边境管理支队民警在开展工作中发现,以王某腾等人为首的团伙与境外“蛇头”相互勾联,组织外籍人员从靖西市龙邦镇护龙村叫必屯附近便道偷越国境。获悉线索后,民警立即展开深入调查,查明该团伙由王某腾等人协调班车、面包车等交通工具,将偷渡人员分批组织至广东、福建等地,团伙成员黄某强负责将偷越国境的外籍人员接送至工厂打工,外籍人员若有回国需求,则由团伙成员张某敏负责运送出境,3人从中谋取暴利。
在充分固定证据链后,民警果断出击,在2019年12月16日至26日期间,将王某腾、黄某强、张某敏等人陆续抓获,并展开侦查。经查,该3名犯罪嫌疑人对组织或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后被靖西市人民检察院依法逮捕并以涉嫌组织或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提起公诉。
今年5月20日,靖西市法院对此案开庭审理。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腾、黃某强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被告人张某敏构成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依法判处王某腾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判处黄某强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判处张某敏有期徒刑刑11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据了解,今年以来,百色边境管理支队先后查获非法入境人员134批922人,抓获组织运送者61人,有力震慑了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边境地区安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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