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位公众代表列席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他们在会
4月13日上午,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修正草案),5位公众代表列席了此次常务会议,他们有的是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有的是高校教授、有的是企业家代表,还有基层的工作人员。
对于这部《规定》的修订,他们都有自己的真知灼见。
《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04年颁布实施,于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后全面修订,后于2010年修正并重新发布。《规定》实施以来,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体系日趋健全,信息化程度显著提升。
但随着新时代发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入,《规定》在实施中面临新期待、新挑战、新任务。为此,上海市政府组织开展了《规定》的修订工作。
当天列席的公众代表、上海政法学院教授、经济法学院副院长肖卫兵表示,这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以会议开放的方式审议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议题,他能作为公众代表列席感到非常高兴。他说自己也是相关领域的研究者,对这部《规定》也有自己的建议看法,可以让《规定》更具有前瞻性。
他表示,此次《规定》的修订把信息公开和优化营商环境相结合,特别强调主动公开,是非常好的做法。对于上海来说,对标国际,世界银行每年都会对中国的营商环境打分,上海是其中非常重要的评判城市。只有在营商环境方面做到充分公开透明,世行的评估打分才更为客观公正。同时,在服务中小企业方面,政府的信息公开主动透明,才更能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列席代表、上海德拓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创始人谢赟说,作为公众代表能够参加到本次审议中来,就已经表明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在了全国的前列。这不仅让大家相信市民能够真的参与到自身利益相关的议题中来,更可以让广大市民对于政府决策减少神秘感、增加参与感、提高获得感。这与本次修订《条例》的精神也是一致的。
他表示,非常高兴看到本次审议稿对于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强化和提升,特别是提到与“一网通办”在线政务服务的融合。“数据本身就具备透明的属性,借助当前不断推进的基于市大数据中心的一网通办工作深入,一定可以有效协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及时发布、全程监督、意见反馈等各个环节提高效率,增强透明度。”
他也表达了自己对《规定》的建议,“是否能够通过大数据技术来帮助提高政府数据公开的时效性,我们虽然在数据公开中完成了按清单公开的任务工作,但数据的鲜活性却不一定能保证。有很大程度上是时效难以把握,但通过数据权属时间和发布时间的管理分析,进行一定的提示,一定可以促进各个委办局提高数据公开的及时性和鲜活性。”
他希望,未来在《规定》的制度下,能够进一步借助“新基建”中大数据中心及人工智能能力的建设,将上海市政务服务及信息公开能力提升到全球一流水平。
列席代表、市政协委员王福明表示,信息公开的重点之一是公共资源配置,事关千家万户。为了确保公共资源配置的合理性与有效性,在信息公开同时应通过市民听证方式吸收民意。这样可以通过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避免政府决策的单向性,真正走向政府决策具有公开选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