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计划进一步加强对华为的限制,使用任何美
美国商务部官网发布新闻,计划在5月15日到5月19日期间讨论出台新的针对华为的限制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华为的限制。看来近两年的对华为的疯狂打压,美国对其结果并不满意。
美国工业和安全局(BIS)今天宣布了计划,通过限制华为使用美国技术和软件在国外设计和制造其半导体的能力,来保护美国的国家安全。并称:“这一宣布切断了华为破坏美国出口管制的努力。”国际清算银行正在修订其长期在国外生产的直接产品规则和《实体清单》,以狭义和战略性地针对华为收购半导体(某些美国软件和技术的直接产品)。
美国政府认为自2019年BIS将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及其114个与海外相关的分支机构加入实体清单以来,希望出口美国商品的公司必须获得许可证。但是,华为继续使用美国软件和技术来设计半导体,通过委托使用美国设备在海外铸造厂进行生产,破坏了《国家实体清单》的国家安全和外交政策目的。
美国政府希望在出台新的制裁规定后,使用美国芯片制造设备和软件技术的外国公司必须先获得美国许可证,然后才能向华为或海思半导体等关联公司供应某些芯片。该规定特意点名海思半导体就是该规定的针对对象。意思就是说海思半导体使用了美国的设备和软件技术生产的芯片,要想供货华为,必须取得美国政府的同意。
这个举措,让美国的长臂管辖权发挥的淋漓尽致。这一规则扩大了实体清单的范围,无论是否美国公司,只要是使用到美国的技术、设备等向华为出货都需要许可证。
此前华为轮值董事长徐直军曾对记者表示,美国若任意修改规则,将破坏全球供应体系生态,而这个潘多拉的盒子一旦打开,连锁效应毁掉的可能不止华为一家企业。
美国的长臂管辖权起源于1945年,美国最高法院处理美国国内的一个案子。当时,美国华盛顿州把一家国际鞋业公司告上法庭,起因是凡是把华盛顿州作为营业地公司,都要缴纳一类用于失业保障金的税款。国际鞋业公司在华盛顿州确实有十几个业务员,但这家公司声称业务员没有办公室,不拿固定工资只有提成,卖出去的鞋都是从另一个州直接发货到客户手里。综合这些因素,国际鞋业公司认为,这不算在华盛顿州有营业地,所以不需要缴纳规定的税款。但华盛顿州可不这么看,这个案件最后打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判定,华盛顿州胜诉。
直到1977年长臂管辖权发生巨大变化,当时美国国会通过一部新法律,叫做《反海外腐败法》,主要目的是禁止美国企业在海外通过贿赂的方式操纵贸易和市场。美国的司法部发现,美国的军火公司洛克希德为了出售自家战斗机,向意大利和沙特等国家的政客行贿几千万美元。显然,这部法律最初是为了禁止美国公司行贿。不过,这条法律的运用后来不止管理美国公司,还管理其他公司,只要这些公司跟美国有最低限度联系,美国就可以使用该法律制裁世界上任何的企业。
除了《反海外腐败法》,还有另外两个法案,也是美国在全球行使长臂管辖的法律基础,一个叫《出口管制条例》,一个叫“萨班斯法案”。这两个法案跟《反海外腐败法》,在法律圈子里并称为“三大金刚”。近年来,美国又通过了《萨班斯法》,管的是上市公司的管理架构。法案中有一个著名的404条款,说的是,凡在美国上市的公司,不管业务地在哪里,必须设立独立的会计监督委员会和内部风控体系,公司的CEO和CFO还必须对财报的真实性进行宣誓。
在利益的趋势下,美国对这些法律的使用无所不用其极。
根据这些法律,美国任何法院都可以对起诉全世界他国企业进行立案开庭。
面对美国政府针对华为的制裁,任何使用到美国设备和技术,要向华为供货就必须取得美国的批准。这个规定中软件技术是目前美国技术中含量最大的,从设计芯片的专业设计EDA工具,到电脑的cpu等硬件和电脑操作系统,目前仍然是美国的因特尔、微软、苹果等公司为主,华为的应对将更加吃力。
美国是拿出了最大的一张牌,举全部力量来打击华为,华为该如何应对?中国该如何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