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科技 2020-06-19 17:32 的文章

业主和物业矛盾调和---业主委员会的作用


业主和物业矛盾调和---业主委员会的作用


业主和物业矛盾自物业这个行业在我国诞生以来,就一直存在。 早年间,由于我国实施房屋国有制,所有住房都是国家的,住户属于单位分配后,租赁使用(早期公租房的由来)。房屋的修缮和管理,统统由国家政府承担(房管局因此而来)。住户只承担水电能源费用和极低的卫生费、垃圾费。 上世纪八十年房屋制度改革以后,产权归属业主自己。国家不再是房屋所有权人,也不再承担房屋管理责任。改由物业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一直以来特别不理解,为什么业主不能决定自己的物业公司?最近一段时间很多物业和业主矛盾的事发生。物业公司不为业主办事,难为业主的事有很多很多,为什么业主就不能决定谁来管理自己的物业?怎么样管理自己的物业呢?有的物业帮助#开发商# 争取利益,跟业主对抗。2.物业不作为,很多小区业主反馈,有些物业服务质量差,办事拖拉,业主们还觉得自己物业费一分没少交,服务质量太差。3.物业公司乱收费。当前因为物业行业没有形成统一规范的管理制度和收费标准,有些小区物业不仅服务达不到收费标准,还哄抬收费价格。

业主和物业矛盾调和---业主委员会的作用


什么是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有哪些


现实生活中,很多业主在与物业管理公司打交道的过程中,都感到很无奈,大多时候都以业主的妥协而告终。相关专家告知业主,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更有利于维护自身权益。那么,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有哪些?


什么是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由业主选举产生,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特殊形式。


一般情况下,业主委员会有两种产生方式:1、由业主或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依照《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各地的相关办法依照程序产生;2、对于较大小区,业主先按照楼选举各自楼委会,然后每个楼委会推选代表,集中而成业委会;这样方式形成的业委会,主要负责楼间共有的管理;而楼委会,负责楼内共有的管理。

业主和物业矛盾调和---业主委员会的作用


什么是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有哪些


现实生活中,很多业主在与物业管理公司打交道的过程中,都感到很无奈,大多时候都以业主的妥协而告终。相关专家告知业主,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更有利于维护自身权益。那么,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有哪些?


什么是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由业主选举产生,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特殊形式。


一般情况下,业主委员会有两种产生方式:1、由业主或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依照《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各地的相关办法依照程序产生;2、对于较大小区,业主先按照楼选举各自楼委会,然后每个楼委会推选代表,集中而成业委会;这样方式形成的业委会,主要负责楼间共有的管理;而楼委会,负责楼内共有的管理。


业主和物业矛盾调和---业主委员会的作用

怎样化解物业和业主的矛盾


人大代表把这个问题带上了两会


住在小区的市民可能常有这样的感受,每个月物业费不少交,却没有觉得物业在做什么,物业费也不知道花哪儿了,尤其是一些小的物业公司,业主满意率非常低。这些问题,杭州的人大代表带到了这次的两会上。


来自江干区的市人大代表俞建午去年初就注意到小区物业管理的问题,"物业管理涉及到民生问题,由于相关条例上一些责任义务不明确,导致物业和居民之间的矛盾不断,几乎每个小区,业主和物业都会有些矛盾。"俞建午认为,导致问题存在的原因,主要还是责任不明确。


俞建午表示,业委会的作用在很多小区都不明晰,不同的利益诉求导致业委会成员之间缺乏沟通交流,有的业委会甚至因经济利益等原因成为小区不和谐不稳定的因素。业委会的权限边界不清晰,主体资格不明确,加之一些业委会成员法律意识不强、经验及专业知识不足等因素,在目前的实际运作中,部分业委会的维权、监督和协调的作用并没有体现出来,甚至起到不好作用。


"其实很多矛盾都来自物业费的问题。"俞建午说,由于物业管理的收费标准长期未调整,随着小区入住时间增长,各项设施设备的维修速度跟不上老化速度,部分业主对物业公司产生抵触情绪,也不配合物业的工作,业主和物业的纠纷频发。


来自西湖区的多位市人大代表,也联名提交了《关于尽快修订〈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议案》,提到近年来杭州市物业管理纠纷问题增多,主要问题还是在物权基础薄弱、共有部分产权不清、共有资金账目不明、业主共有利益难以保护,同时,物业服务市场监管体制不健全、市场竞争机制失灵、物业服务陷入低价低质恶性循环。另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及保修金制度单薄、粗放,筹、用、管制度有待完善。

业主和物业矛盾调和---业主委员会的作用

业主和物业矛盾频发 物业纠纷怎么破?法官有话说

据统计,2014年1月至2018年12月,该院受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合计3906件,占民事案件总数的28.24%。涉案诉讼标的合计1514.84万,占五年民事案件总标的额的1.42%。结案方式以通过诉前登记立案,引导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和以撤诉方式结案居多,呈现出人案矛盾大,责任认定难,司法成本高等特点。


近年来,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城镇居民对房屋自我管理的形式逐渐被物业集中管理所取代,接受物业服务成为城镇居民日常生活的新常态。但是,由于一些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观念僵化,管理模式陈旧,物业服务水平无法满足业主日益增长的需求,在业主维权和自治意识日渐增强的情况下,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矛盾频发,因业主拒交物业费而引发的物业纠纷大量涌入法院。


新昌县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建议,法院应选择典型案例重点审理,为其他物业纠纷发挥良好的导向作用;构建联动反馈长效机制,通过全社会联动,以物业服务为试点,逐步建立起规范的社会诚信体系;完善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按照"穷尽调解,适度审理"的原则,设置纠纷调处前置程序,节约司法资源。构建良好的物业服务秩序,促进物业行业健康发展,努力为新昌经济稳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成立流程:


1、业主委员会成立申请:由建设单位或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五个以上业主联名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3、筹备组负责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


4、筹备组负责确认业主身份及其在首届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并将结果告知全体业主。


5、业主委员会成立选举办法:筹备组负责审查业主委员会侯选人的资格,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可采用自荐、业主联名推荐、筹备组商议等方式产生。侯选人确认后必须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业主认为有必要补充推荐候选人的,可由十人以上联名提出符合条件的侯选人,名单必须在业主大会召开七天前提交筹备组并由其公示7日)


6、筹备组应当在三个月内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的召开必须提前15日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业主大会地点、会议程序、需要业主投票表决的事项。(业主大会审议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


7、筹备组应当事先将业主大会的内容和召开方式告知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必须保管好筹备业主大会的所有档案、资料)


8、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之日起3日内召开业主委员会委员会议,推荐产生业主委员主任1人,副主任1~2人。


9、首次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的名单必须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7日,并在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物业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备案。书面申请包括成立过程和备案理由。同时,将选举结果告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业主委员会在自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备案之日起正式履行其职责。


10、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备案后,出具《XX市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表》和《刻彰证明》。


11、业主委员会凭《XX市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表》和《刻彰证明》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