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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致歉声明

为履行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2019)湘0702民初6295号判决,本公司特此声明:本公司于2014年4月24日在“搜狐资讯”、“搜狐新闻时事”转载武陵区公安局工作人员吴林芳撰写的通讯员文章《公司保卫科员工网上学习造枪技术》《男子网上学习制枪技术 家中制贩枪支被刑拘》。因2014年11月21日徐健缤先生被武陵区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及刑事赔偿决定,导致相关转载报道与事实不符,构成了对徐健缤先生的名誉侵权,特此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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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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