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直播“疯狂带货”,背后雷区满满,你中招
我们都知道淘宝是个购物平台,但是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在淘宝上看直播。看主播卖货甚至成为人们消遣减压的方式。
现在,从美食、化妆品再到吃、喝用品,带货主播们活跃在各个直播间。淘宝等电商平台更是不遗余力加大投入直播业务,不仅推出了独立的直播APP,还打造了诸如淘宝直播盛典等节目。但是,在喧嚣的表象背后,近期频频发生的一些主播“翻车”事件引起广泛关注。直播“翻车”暴露哪些问题?到底要如何监管?
电商直播购物如火如荼
如今,直播已经成为了一个简单粗暴有效的带货渠道,关于直播带货的话题层出不穷。带头主播如李佳琦、薇娅等甚至开始活跃在各大平台甚至综艺节目中。他们已经从一个“销售”,变成一个拥有着自己庞大粉丝群的主播,甚至在粉丝的拥护中有了明星的礼遇。他们走到哪儿,货就带到哪儿,他们带什么货,粉丝就买什么。
就在上个月,李佳琦在淘宝直播间的粉丝数已经破了千万级。
今年“双十一”期间,从淘宝、京东到抖音、快手,一个个在镜头前滔滔不绝的“带货网红”们,引领着亿万消费者参与这场一年一度的在线狂欢。据统计,“双十一”当天,淘宝直播带动成交近200亿元,仅天猫平台销售额过千万元的直播间就达上百个。
可以说,电商直播已不再是线上零售的点缀,而已成为主流和标配。
眼下,在流量的获取越来越难,竞争势力越来越强大的情况下,传统的电商模式正在导向内容电商。与往年相比,无论是淘宝、天猫、京东,还是拼多多,都发展非常迅速,并且仍处于高速发展中。截至“双11”开幕时,抖音拥有超过200万的用户开通购物车功能,比今年的618用户增加了100%。购物车视频的平均每日活跃用户超过5000万。抖音好物发现节参与播数量达到123亿,总观看次数达到20亿。
“翻车”事故频发
然而,从李佳琦不粘锅事件到明星成交额造假,近来直播带货“翻车”事件频频发生。这让人不禁发问,明星网红倾力推荐的“超好用”“必买款”,到底能信几分?事实上,某些主播推荐好物“翻车”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
此前,就有用户质疑推荐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一位用户在使用了该主播推荐的痘痘贴后,脸出现红肿发烂的情况,而网店客服却是一副事不关己的态度。还有买家反映,该主播推荐的阿胶糕吃出小石子,另一件直播推荐的棉被产品也存在质量问题。
直播卖货的售后问题也是网友吐槽的重灾区。某位明星在直播平台上拥有两千万粉丝。上个月他曾直播售卖某品牌大闸蟹礼券,然而国庆提货高峰到来后,不少网友却跑到明星的微博下投诉无法提货,还称该品牌商家已跑路。顿时间,该明星的微博变成网友的“投诉点”。
其实,近年来网红经济的繁荣数据背后问题并不少,因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售假、刷量而引发关注的事情时有发生。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去年10月,跨国打假追逃第一案、售假网红“美pi猫娘”回国自首一事曾引发热议。这位网红大V曾拥有63万微博粉丝,让3千多副涉假的韩国品牌眼镜在上架5分钟内被抢购一空,营收190多万,盈利数十万。被粉丝揭发后,“美pi猫娘”几乎在一夜之间销毁电脑硬盘、转移尾货、烧毁账单、遣散员工,支取大量现金潜逃出境。
今年7月,浙江嘉兴警方通报了一起网红涉嫌销售有毒有害减肥药的案件。在微博上拥有11万粉丝的蔡某售卖一款名为slim的减肥药,实为含有西布曲明的三无产品,严重时可致人神经紊乱甚至死亡。
对此,网友纷纷表示:赚钱需要底线!
电商直播严监管将至
那么,直播卖货出现问题,主播需要承担责任吗?答案是肯定的。
针对网络直播存在的售后问题,11月1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总局关于加强“双十一”期间网络视听电子商务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管理的通知》,要去加强“双十一”期间网络视听电子商务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管理。要求“双十一”期间加强规范网络视听电子商务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服务内容规范,节目用语要文明、规范,不得夸大其词,不得欺诈和误导消费者,给整个行业敲响了警钟。
作为一种新型线上零售形式,线下零售所存在的问题同样也会出现在电商直播中。如果没有监管,流量造假、夸大宣传、诱导消费等现象必然大行其道,甚至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重蹈电视购物盛极而衰的覆辙。
由于电商直播交易信息分离,监管对象复杂、广告发布形式灵活,主体确定难,管辖难、信息稍纵即逝,电子取证受限等特点,给市场监管带来的挑战工作。在监督管理过程中,可重点加强扩大广告监测范围,提高广告监控能力;深化异地协作,促进协同共管、作为其中重要一环的电商平台,自然不能袖手旁观,需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法律研究员专家指出,作为电商平台,同样不能袖手旁观,要做到履行监管的职责。比如消费者投诉之后,平台不可偏袒,要对举报的网红立即关停直播,定期公布“私下交易黑名单”“虚假宣传黑名单”等。发现违法线索应立即严格监管,并提交相关部门。
比如,在接到消费者投诉之后,平台不可偏袒,对于举报发现虚假宣传行为的网红立即关停直播,定期公布“私下交易黑名单”“虚假宣传黑名单”等。发现违法线索应严格监管,并将线索提供给相关部门。
除了各监管部门、相关平台需要积极履行监管的责任外,消费者也要注意几点:一是不迷信“网红效应”。对于主播推荐的产品保持警惕,查证后再进行购买;二是购物时保存证据。对于观看记录、消费记录、聊天记录等凭证妥善留存;三是及时举报投诉。如有发现产品质量或其他问题,及时向电商平台进行投诉,或寻求有关部门、组织的帮助。
电商直播若要长久繁荣,就应该吸取电视购物的前车之鉴,不能为了眼前利益而透支消费者的信任。
“双十一”已过去,“双十二”即将到来,你们还会去直播间买买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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