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证监会原主席肖钢:监管沙盒没有统一模式
“监管沙盒”由英国率先提出,在澳大利亚、新加坡、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等地已得到了应用,目的是为新兴的金融科技创新提供空间。
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资深研究员、证监会原主席肖钢于12月22日接受澎湃新闻在内的媒体采访时表示,监管沙盒是一项新的监管制度安排,用科技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其目标是平衡好金融创新和防范风险的关系,一方面要防范风险,一方面又要鼓励创新。
金融监管部门为了促进地区金融创新和金融科技发展,让部分取得许可的金融机构或初创科技型企业,在一定时间和有限范围内测试新金融产品、新金融模式或新业务流程,并在这一过程中对测试项目降低准入门槛和放宽监管限制,便是“监管沙盒”(Regulatory Sandbox)的实质内涵。
今年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在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等十省市开展了金融科技应用试点。12月5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宣布,北京市在全国率先试点金融科技“监管沙盒”。
北京金融局表示,在人民银行指导支持下,北京市在全国率先启动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探索构建包容审慎的中国版“监管沙盒”。
监管沙盒没有最优模式
肖钢指出,各个国家在鼓励创新的做法上不太一样,当前各个国家和地区监管当局在实施监管沙盒时没有一个统一的模式,也没有一个最优的模式,因为各个国家和地区金融服务、科技发展阶段、消费者的状况、以及法律要求均存在差异。
具体的不同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申请机构不同。有的国家允许除了金融机构之外的科技公司(非持牌机构)申请,不少国家的比较严的,只允许持牌金融机构,目前北京试点也只允许金融机构,是偏严的;其次是申请项目不同。既然是鼓励创新,就要有真正创新的项目,否则监管部门是不会随意通过的;第三,测试的要求不同。上系统需要多长时间,有的规定两年,有的要求一年,不同的监管机构对测试会有不同的要求。第四,授权管理的权限不同。有些比较宽松,测试好了就可提交,有的测试完了还需检查和确认是否符合要求;第五,规则不同。有些国家不准触碰违法的领域,有些地方可以通融一些,因为毕竟只是一个区域试验。
肖钢总结称,总体而言,监管沙盒并不存在最优的模式,但目标逻辑却都是一致的,至少存在三个相同点:第一,强调要有真正的创新;第二,突出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第三,特别重视动态调整,重视反馈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
肖钢当日在由CF40主办的第三届金家岭财富管理论坛上发布《2019中国智能金融发展报告》。在智能金融监管方面,《报告》建议:第一,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出台智能金融隐私保护、数据安全、责任主体认定、投资者保护以及道德伦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条件成熟时逐步上升至法律法规;第二,创新监管模式。在监管机构内部可设立专门的部门,建立智能金融监管长效机制。运用监管沙盒等机制有效管理金融创新风险;第三,大力发展监管科技。构建智能金融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模式,开展智能金融风险评级;第四,加强消费者保护。强化金融机构“卖者有责”义务,强化经营者的举证责任。构建知情权、更正权、使用权等个人信息权体系,规范智能金融经营者获取数据的途径和方式等。
新技术的发展不会造成大规模失业
《报告》还认为,智能金融是金融科技发展的高级形态,是在数字化基础上的升级与转型,代表着未来发展趋势,已成为金融业的核心竞争力。“智能金融”也被定义为,人工智能技术与金融业深度融合的新业态,是用机器替代和超越人类部分经营管理经验与能力的金融模式变革。
在智能金融愈发普及的大趋势下,中国金融业从业人员的规模是否因此而收缩并呈现出明显下降的趋势?
肖钢向澎湃新闻指出,中国的人工智能行业还处于初级阶段,因此不存在大规模的失业。从实地调研的中国金融机构来看,人工智能、金融科技发展得好的机构,不仅不裁员还要招人。从目前的趋势来看,一部分简单性、重复性劳动的岗位一定会减少,这一定是个趋势,但不会造成大规模的失业,而会造成大规模的就业转移。
肖钢进一步分析称,新技术的发明与发展不会造成大规模的失业,上个世纪50年代,前美国总统肯尼迪曾在演讲中预警“自动化萧条”,1960年后最大的危机是机器是替代人,现在看这个判断是错误的。世界银行对于全球的就业状况表明,整个欧洲每年新增加的就业岗位一半以上是新技术带来的,新的技术在替代人力劳动的同时创造了很多新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