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力文化内斗反复 股东余海峰提请罢免现任董事
⊙张问之 ○编辑 朱文彬
你方唱罢我登场。聚力文化的内斗,又起波澜。
1月7日晚间,聚力文化公告称,收到公司股东余海峰的电子邮件,内容是《关于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函》,要求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两个事项:一是提请改选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二是提请改选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
余海峰目前持有聚力文化1.3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33%。2016年,帝龙新材(聚力文化前身)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作价34亿元,成功收购了美生元100%的股权,作为美生元的实控人,余海峰上位,成为聚力文化的第一大股东,并接替公司原实控人姜飞雄担任聚力文化董事长一职。
但在重组上市后,聚力文化业绩便急速“变脸”,2018年聚力文化净利润亏损28.97亿元,内部矛盾开始显露。自2019年下半年开始,聚力文化内斗不断白热化,接连上演了公司董监高“无法保证半年度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以及印章失控等一系列闹剧。
2019年10月,聚力文化监事会以余海峰“严重不尽责不尽职”“公司内控已失效”“董事会董事已无法正常履行职责”为由提交建议改选全部董事会成员的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余海峰和其董事会成员一同出局。12月10日,姜飞雄表弟陈智剑当选为聚力文化董事长,公司控制权暂时回到帝龙新材的一方。但各方势力的争斗仍在持续。
余海峰此番的提议函,显然是针对公司新的董事会而来。其提交的材料显示,落款时间为2020年1月1日。余海峰在提议函中声称,2019年12月6日公司监事会召集全体股东召开了2019年聚力文化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程序及检票等环节都存在严重的法律瑕疵,且股东会决议存在严重的法律问题。如监事会作为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未按上市公司章程规定,推举固定代表负责计票及监票,且后续计票和监票环节,有两名未经过合法推举程序的股东参与其中,绕开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操纵股东大会选举结果等。
余海峰还声称,公司部分中小股东已就本次会议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正式通过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且法院已经受理并予以立案。
对此,聚力文化董事会则表示,余海峰提到的有关情况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而且,公司尚未收到法院任何书面和口头通知。
聚力文化称,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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