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财经 2019-12-24 14:27 的文章

外资再迎利好“组合拳”

 

  在江苏的亿迈齿轮(太仓)有限公司,一名德国工程师在生产线上调试设备。
  新华社记者 丁洪法摄

 
 

  英国人奈杰尔在浙江省义乌市国际商贸城开的西餐厅。
  新华社记者 谭 进摄

 
 

  欧姆龙(大连)有限公司工人在车间工作。
  新华社记者 杨 青摄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市场期盼已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正式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起与外商投资法同步配套实施。这意味着在对实行40年的外商投资法律制度进行根本性调整后,相关工作将正式进入落地阶段。

  今年前11月,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36747家,实际使用外资8459.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0%,在全球投资贸易低迷的情况下成为一抹亮色。专家指出,随着以外商投资法为代表的系列组合拳落地,进入2020年,外商来华投资兴业将再迎利好。

  

  外商投资法配套“靴子”落地

  随着《条例》通过,继今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颁布之后,相关配套法规的“靴子”正式落地。

  《条例》围绕外商关切,从行政法规层面实化和明确了相关事项。包括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强化投资保护;规定主管部门在审核有关行业、领域准入许可时,不得在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审核环节、时限等方面对外国投资者设置歧视性要求;规定了不依法平等对待外资企业、违法限制外资企业平等参与标准制定、不履行政策承诺、强制转让技术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明确港澳投资者在内地投资参照外商投资法和《条例》执行等。

  配套条例的出台,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在条例制定过程中,司法部会同商务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就实施条例上网公开征求意见。记者采访了解到,许多外资企业、外国商会协会积极提出了相应意见和建议。

  中国欧盟商会主席伍德克介绍,该商会之前已经收到了外商投资法实施细则草案的副本,并有20天时间作出答复。伍德克表示:“实施条例照顾到了我们的关切。”他特别看重的是,实施条例着重强调“防止强制技术转让”,并提升了对“贸易机密”的保护。

  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大中华区税务合规及咨询部门主管合伙人谭绮也向本报记者介绍,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发布后,安永即积极参与到草案征求意见的过程中,从不同侧面提出了完善立法的意见和建议。“实施条例作为外商投资法的配套行政法规,在外商投资基本问题、投资促进、投资保护与投资管理方面,作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中不乏保护外国投资和促进投资的亮点。”谭绮说。

  谭绮还表示,由于过去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以及外商独资企业仍有大量的配套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制度亟待修订或废止,安永将密切关注主管部门对与外商投资法和实施条例相矛盾的部门规章、行政法规的梳理。他们了解到,一些外商投资客户和外资企业也表示,期待能就外商投资的具体部门规章变化得到更明确的指引以及过渡期的指导。

  对于类似关切,有关部门已经开展了相关法规规章“立改废”工作。

  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叶威此前介绍,各地区、各部门抓紧清理相关法律规定,修改或者废止与《外商投资法》规定不相符的内容,确保涉及《外商投资法》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发生冲突。目前,清理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进展。以商务部为例,已对商务部制定或者牵头制定的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初步考虑将废止或者修订几十个法律文件,相关程序也已启动。

  “组合拳”提振对华投资信心

  实际上,自年初以来,外资领域相关政策法规接连出台,看点颇多。

  “总体看,从年初审议通过《外商投资法》,到年中发布2张负面清单、1个鼓励目录,再到前不久出台‘国发23号文’,今年我国在促进外资方面形成了‘组合拳’,有力提振了外国投资者对华投资信心。”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宗长青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