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结算:股票类业务最低结算备付金收取比例降
12月20日,经履行向证监会报告程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国结算)正式发布《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版),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中,将股票类业务最低结算备付金收取比例由20%降至18%。
证监会表示,优化结算备付金收取制度,旨在平衡好交易结算过程中安全、效率、成本之间的关系,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尽可能降低交易结算成本,提高市场效率。
结算备付金指作为结算参与人存放于其在中国结算开立的资金交收账户中,用于完成证券交易及非交易结算的资金。结算备付金制度是保障证券市场正常交收的重要基础制度,为维护结算系统的正常运行、防控结算风险等提供了重要保障。
具体来看,中国结算对原《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进行了四方面的修订:
一是调整债券以外的其他证券品种的最低备付金计收比例,将“债券以外的其他证券品种按20%计收”修改为“债券以外的其他证券品种按18%计收”。
关于此项修改的考量,中国结算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表示,计收比例下调工作,需要确保市场结算风险可控。经过中国结算审慎测算,目前下调幅度符合《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原则(PFMI)》及中国结算相关风险管理要求。
“采用循序渐进方式,下一步,我公司将在优化DVP结算制度安排,提升结算系统风险应对能力,保证结算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优化包括计收比例设定在内的结算备付金收取制度。”
二是完善最低结算备付金差异化收取条款,将第十二条“结算参与人被认定为高风险结算参与人的,本公司有权随时提高其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本公司认为风险较低的结算参与人,本公司可以降低其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本公司提高或降低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的调整办法另行规定”,修改为“本公司可根据结算参与人类别、风险程度、遵守结算纪律等情况,对结算参与人适用差异化的最低结算备付金计收比例。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中国结算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表示,主要出于两方面考虑:一方面是高风险结算参与人为我公司在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时期定义的一类结算参与人。目前中国结算已无该类型结算参与人。另一方面是,下一步中国结算计划根据结算参与人类别、风险程度、遵守结算纪律等情况,对结算参与人适用差异化的最低结算备付金计收比例,原条款相关内容也可以由未来拟引入的结算备付金差异化收取制度涵盖。
三是补充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市场相关结算备付金收取相关规定,将《办法》适用范围扩大至新三板市场。
四是其他根据实际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的文字调整,主要包括:鉴于目前指定收款银行账户的备案工作已由投保基金公司承担,对《办法》指定收款银行账户备案要求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根据目前中国结算实际交收安排,即按照净额担保、非担保业务等顺序进行交收的实际情况,对结算备付金交收顺序的相关表述进行进一步明确。
最后,中国结算表示,下一步计划根据结算参与人类别、风险程度、遵守结算纪律等情况,对结算参与人适用差异化的最低结算备付金计收比例,原条款相关内容也可以由未来拟引入的结算备付金差异化收取制度涵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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