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利华电董事长操纵自家股票,112个账户亏损1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洪宇涵11月25日,证监会官网更新的一则市场禁入决定书。决定书对时任金利华电(300069.SZ)董事长赵坚及前董秘、财务总监楼金萍分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配资中介朱攀峰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处罚决定书显示,涉案三人在2015年10月8日至2018年4月27日期间以拉抬金利华电股价获利或者维持金利华电价格为目的,控制利用112个证券账户,采用多种手段操纵、影响金利华电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其中三人控制的账号组持股占总股本比例超过5%的交易日共325天,最高持股占比高达22.67%。
操纵股价
金利华电是一家玻璃绝缘子生产技术的厂商之一,成立于2003年,实际控制人为赵坚,其在2019年6月22日已辞去董事长、董事等相关职务,但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18年7月18日晚间,金利华电公告,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赵坚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因其涉嫌操纵证券市场,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第二日,金利华电股价下跌9.92%,逼近跌停。但在2015年10月8日至2018年4月27日之间,金利华电股价上涨幅度达到44.65%。而同期创业板指数下跌幅度为13.30%。
金利华电股价逆势增长的背后并非企业取得了高速增长,而是金利华电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赵坚在幕后操纵股价。根据市场禁入决定书,2015年10月至2018年4月,赵坚与楼金萍控制涉案109个证券账户,朱攀峰控制3个证券账户,共计112个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交易“金利华电”,其中99个证券账户通过配资关系(股票借款融资)由朱攀峰提供,13个证券账户由其他配资中介或亲属朋友提供。账户组的保证金、利息和部分交易资金实际来源于赵坚,结算资金和大部分盈利流向赵坚及其指定的银行账户,少部分流向楼金萍控制的银行账户。账户组的交易由赵坚、楼金萍决策并承担账户盈亏,由楼金萍亲自或者指令他人下单交易,朱攀峰使用其控制的3个证券账户决策下单,参与交易,维持股价。
经证监会核查,上述期间账户组交易量占金利华电市场交易总量的平均比例为14.25%,账户组成交占比最高为87.21%。其中,账户组成交占比大于10%的交易日有176天,成交占比大于20%的交易日有109天,成交占比大于30%的交易日有67天,成交占比大于40%的交易日有38天,成交占比大于50%的交易日有23天。2018年3月26日至4月24日期间共计连续20个交易日,账户组成交占比为33.51%。
手段曝光
证监会官网更新的决定书还曝光了赵坚采用的四种操纵股价的手段。
其一是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从2015年10月8日至2018年4月27日共有534个交易日,而赵坚控制的账户组共交易了423天。423个交易如中,账户累计买入成交8446.23万股,买入金额26.97亿元,累计卖出成交6335.91万股,卖出金额21.06亿元。而且,这些账户交易量占该股市场交易总量最高时可达到87.21%,期间曾经连续20个交易日,账户组成交占比达33.51%。
其二是在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进行交易。在534个交易日中,赵坚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的交易日有184天,累计成交数量为2653.05万股。账户对倒交易占市场成交量比例最高时达到84.75%。
其三是盘中拉抬。这些证券账户存在34次盘中拉抬股价行为,平均拉抬股价幅度为3.21%,盘中拉抬股价期间,平均买入成交量占市场总买入成交量的比例为84.86%,且存在反向卖出行为。
其四是利用信息优势交易。赵坚作为金利华电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筹划、决策金利华电向文化产业转型过程中实施重大资产重组、股权转让等重大事项;并且为维持股价,在2018年2月存在人为控制金利华电停牌时点的行为。
但赵坚的行为并未取得收益。决定书显示,2015年10月8日至2018年4月27日期间,赵坚、楼金萍、朱攀峰控制账户组交易金利华共计亏损157,433,903.71元。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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