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印发通知: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
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
本报北京9月18日电(记者王浩)国办日前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国新办18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兼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局局长吴宏耀表示:“接下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抓紧制定和调整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对违反《通知》规定的行为立即纠正,坚决遏制新的耕地‘非农化’问题发生。”
解决好14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必须守住耕地这个根基。吴宏耀介绍,各地要按照《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开展全面检查,摸清底数,分清类型,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严肃追究责任。
自然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表示,首先要止住新增。对新出现的各类耕地“非农化”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理。该拆除的要坚决拆除,该没收的要没收,该问责的要问责,该复耕的要限期恢复耕种条件,对新增问题做到“零容忍”。其次逐步消化存量。对已经出现的“非农化”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妥善处理,不搞“一刀切”。
如何处理好公路建设和耕地保护的关系?交通运输部公路局负责人周荣峰介绍,交通运输部高度重视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坚持集约节约用地。在规划、设计阶段,要科学选线、布线,统筹利用运输通道资源,尽量避让基本农田,将占用土地特别是耕地情况作为方案比选论证的关键指标。在施工阶段,要尽量减少临时占地,临时设施尽量避免占用农田,要尽量利用地表的清表土进行土地复耕。
《通知》明确提出要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对此,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保护修复司司长张炜说,要妥善处理好生态保护修复和严格保护耕地的关系。在制定林草种子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生产经营苗木的土地不得为永久基本农田,不得对苗木生产用地为永久基本农田的核发许可证。严格按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和国务院批准的扩大退耕还林还草的地类、规模实施,所涉及的退耕地块全部上图入库管理,并依法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