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惠珠:国家安全从来都是中央事权 香港已获优
[解说]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的说明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草案说明显示出中央对“一国两制”及对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自由的尊重。
[同期]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
全世界没有一个地方是将保护国家安全的权利,或者这个责任,交给一个地方政府。就是因为尊重“一国两制”,所以国安法(涉港国安法草案说明)仍然将大部分的案件交由香港处理,保留了一些最重要的、最根本的、(关乎)国家利益的案件给自己管,这已经是破天荒的,也是全世界都没有的,也对香港照顾很多了。所以香港是有责任一定要保护国家安全,给香港处理的案件,我们要认真地去侦查、去搜证、去起诉、去审判,这样才能够真真正正对得起国家给我们的这些机会。
[解说]除了无权处理国家安全事务外,谭惠珠称,香港亦没有具备可以独自负责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的能力。针对一些如国防、外交等香港难以处理的案件,中央有权处理也必须处理,这在香港《基本法》中早已规定。
[解说]针对近日出现的“反对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指定一批法官负责审理国安案件”、“反对中央在特定情形下对极少数相关案件具有管辖权”等观点,谭惠珠表示不公平,无法接受。她强调到,行政长官指定的是法官名单,并非指定某位法官处理某宗案件,不会影响任何一位法官的独立审判。这也符合国际惯例,并非是香港特例。
[同期]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
每一个国家审理这些案子的时候有两种做法,第一种是有一个特别的法庭,在特别法庭里面做的那批法官就是行政部门去委派的。第二种做法是委派法官,但是也是行政部门去委派的。其实在香港我们有一批法官是专审家事案件的,一批法官是专审商事案件的,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这些案件有特定的一批法官,就没有人出声,到了国家安全要保护了,就有人批评呢,他的基础在哪里呢?所以我是不接受这样的批评。
[解说]对于草案说明中提出的“中央人民政府将在港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公署”,谭惠珠表示,中央对香港有全面管治权,设立公署合理合法,有利于维护国家安全,也保护“一国两制”。
[同期]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
设立公署是保护“一国两制”的,香港本来有个法律漏洞,令到我们在国家安全方面不设防,结果就被人利用,勾结外国力量,在香港做一些对香港市民福利,对国家福祉,对香港前途,对“一国两制”造成威胁的情况出现。所以无论如何去到这个地步,中央应该很果断将这件事处理到,让香港有足够力量去维护国家安全的,因此一定对“一国两制”有好处。因为“一国”不保,“两制”就一定会瓦解。有一个统一、安全、稳定的中国,香港才有前途。
[解说]谭惠珠称,有稳定才有繁荣,有繁荣才有前途。涉港国安立法从长远来讲,有利于香港社会恢复和平安宁,定会使香港有更好的发展。
记者 陈安熠 朱艾莉 香港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