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4种“灵性”动物,一定不要伤害,因果不饶人
我们都知道,佛教的清规戒律中,有五条是根本戒,即是,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杀生”排列第一,罪业最为深重。
“地球就是个大家庭,大多数的生物、动物与人类息息相关,动物们尽管不会言语,却也有着同样的思维、灵性和良心……”。
老祖宗的智慧告诉我们,“天道无亲,常与善人”,“善恶之报,如影随形”,杀害一条生命,等于与众生结下一怨仇,就算经历百千次的轮回,最终还是要自己来受报。
我们要知道被杀之生物无论大小都有灵性,其贪生怕死,求食爱子,与人无异。被杀的动物,本身无力抗拒,亦无处申诉,然怨气所结,愈久愈深。
古诗上说:“千百年来碗里羹,怨深如海恨难平;欲知世上刀兵劫,且听屠门夜半声。”乖戾之气充塞,则感天灾之报。所以每过若干年即爆发一次地震、台风、水旱灾,杀机不灭,则刀兵劫亦难幸免。我们要知道天灾人祸之所由来,实“共业所感”,而工业中尤以杀业为重。故为挽救天灾,拔根塞源之法,特别在“戒杀”。
纵不能做到完全戒杀,亦可少造杀业。我们须知各种动物形体虽殊,而灵性无二,今生堕入畜生道,原为过去世所造杀业感招之果。如果我们今天造诸杀业,复入畜生道,辗转相杀,无有了期。此理虽然幽微,然在佛眼观之,真实不虚。
古时有一位证果的阿罗汉,到一处结婚人家去托钵,作一偈云:“三界轮回苦,孙儿娶祖母;猪羊席上坐,六亲锅里煮。”如果明了生佛一体,及六道轮回、三世因果的大道理,自然就“不可杀,不忍杀,不敢杀”了。经上说:“出佛身血,堕五无间地狱。”上来所说,非危言耸听,不可以肉眼一见而等闲视之。
社会上一般人说:我吃肉已成习惯,每日非肉佐餮不饱。若以此为理由则造杀业,遭惨报为贪口腹,太不值得。一切嗜好,既由渐而成,亦可由渐而断。或有人问:如果我们大家不食肉,操杀生职业者,岂不是失业吗?我说:以杀生为职业者,究竟不多,社会百般技艺均可谋生。如果有人说鸡不杀生,就不养畜生,老百姓和国家岂不少一笔收入吗?我说:屠宰税之收入,总不及灾难之损失和救灾之支出为大,岂可只顾目前而不计后患耶?
我们既深知天灾人祸之源,即在我人共业所招感,如是因,如是果,真实不虚,务祈悲心人士,广为宣说戒杀之真义。普望父母教子弟,贤者导愚蒙,此为护世界息灾之根本办法,功德自不可称量。
《佛说因果报应经》云:“世间欲免刀兵劫,除非众生不食肉。”由此可知灾患之兴因于杀生,刀兵之作由于食肉。今人食肉之心变本加厉,屠杀之器愈出愈奇,故所感之果,亦越演越惨。
当你通过古今中外众多案例的论证,尤其是发生在自己身上或者身边人的真实案例,你一定会深有感悟:因果报应,因果循环是真实存在的。以下这4种“灵性”动物,大家一定不可伤害,因果不虚!
一、甲鱼及乌龟
自古以来,龟就是吉祥瑞气之兆,现在还有很多人在家中养龟,预示着能给家庭带来安宁,吉祥,拥有很好的寓意。伤害龟类果报极大。
二、蛇类
《太上感应篇》说道:“无故杀龟打蛇,上天都不能庇护。”此因果尤其惨烈。因此,我们更不能去捕杀他们,否则往往会给自己和家人带来无端的灾祸。
三、狐狸
狐狸常以“狡猾”著称,可见其思想的丰富,“灵性”不凡,他们懂得知恩报恩,也同样因为受到伤害而嗔怒,从而引发内心的报复,切不可伤害。
四、黄鼠狼
黄鼠狼与狐狸类似,黄鼠狼也是颇具灵性的动物。切不可伤害。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辰未到”,“欠命还命,欠债还钱”,“善恶之报,如影随形”。种善因,结善缘,得善果!感恩您阅读、赞赏与分享本文。感恩您点点“关注”,如果你对此文有何看法或建议,请积极参与留言,与大家一起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