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志祥:谢谢你不嫌弃
“从他选择在5月20日发7000字长文,到厚着脸皮开通打赏功能,就知道他总有惊人的举动。”如果有天,罗志祥给支持他的网友发红包,我一点都不觉得奇怪,因为这很“罗志祥”。
5月31日,有媒体爆料,罗志祥在评论区又作妖了。有网友关心近况,他回复:“在反省。”还有人赞赏他的才华和综艺感无人能比,他回复:“谢谢你,不嫌弃。”
实话实说,不嫌弃的少,嫌弃的多了去了。有人不禁调侃道:“前有7000字长文,后有破10万打赏。今有网友想以才华掩盖其劣迹。有才华的人多了,心术不正,越有才越危险。”
这是嫌弃的,再来看看不嫌弃的。竟然还有网友站出来说:“罗志祥做过的公益,你这辈子都做不到。”哈哈,真是笑死人了。艺人收入不菲,做个公益有何难。
如果做过公益就可以“多人运动”,等你有了足够的钱,是不是也可以这样。怎么,一方面干着龌龊事,一方面拿钱买人设啊,还真是价值观趋同,臭味相投呢。
要按照这部分网友的逻辑,侵犯养女的那位父亲,想必这辈子也做过好事。是不是意味着,可以功过相抵?怪不得有人说,劣迹艺人彻底封杀,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宁做罗志祥,不做王宝强。”这是罗志祥风波后,最常见的字眼。因为总有人想做“罗志祥”,所以他是这群人的精神领袖,活字招牌。力挺的不是罗志祥,而是这种扭曲的价值观。
对这类人,我真的不屑以恶毒的字眼攻讦,也知道会遭来他们更恶毒的质疑和谩骂。但在我的笔下,对罗志祥这样的人,不会因为害怕,而使自己的笔触温柔几分。
有人原谅他,有人不肯原谅。我们一直争执的,是艺人犯错,大众该不该原谅。这不取决于大众,实则取决于罗志祥本人的态度和选择。
想来,我自己也犯过错,也得到过别人的原谅。上学时掰坏了同学的笔,买咖啡时插过队。我知道别人原谅我,不是我值得原谅,而是他人的宽容。可是宽容与宽容,是有所不同的。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的确,人当有宽容之心,但宽容也得分什么人,什么事儿。二战后,德国道歉了,诚恳道歉,中国接受了。
日本拒绝道歉,我们至今不能原谅。一个国家尚且如此,何况一个人。陈冠希事件,当年带来多不好的影响,他自此承诺退出娱乐圈。“君子一言,驷马难追。”说到做到。
当你已经不再具备表率作用时,就当以退为进,又何必执着在这个圈子里。诚诚恳恳的道歉认错,然后老老实实地,去到更适合自己的位置,重新开始,未尝不是一个选择。
一直以来,大家都在罗志祥值不值得被原谅,这个角度去争执。但是我们从来没搞清楚,原谅的是什么,不原谅的是什么?
今天,索性就一次性说明白。退一万步讲,按照那些支持罗志祥的人的逻辑,“多人运动”是罗志祥等人的私下活动,大家你情我愿,充其量他也就是对不起周扬青。
那好,我们姑且认为,这种角度有点道理。只要罗志祥诚心道歉,而不是为了复出,玩那么多小心机的话,我们并非要将一个劣迹艺人,就这样钉在耻辱柱上一辈子。
但是,我们不原谅和嫌弃他的原因,不仅仅是因为“多人运动”,还有他事后一味地巧弄人心和自以为是。不仅没有诚恳的态度,还想在这个具有公众影响力的职业圈里混迹下去。
这是我们大部分人,不能支持的。你可以犯错,也可以改错。但公众人物的身份,的确不再适合你。为什么一味地想要复出娱乐圈,是因为这里遍地黄金吗?
退出这个是非之地,去卖本地的特色食品生煎包、蚵仔煎不好吗?你看,原谅还是不原谅,就像前文所说,大众并非铁面无情,关键是看罗志祥的态度和选择。
起码现在看来,他还不值得被原谅,很多人嫌弃他实属正常。因为他迄今为止,没有那份态度,字里行间都是小心思,他意在复出,而不旨在道歉。
他不学陈冠希,反学马蓉、李小璐之流。我们希望,那些支持他的人,仅仅是赞赏他的才华,但也不忘他的错误,而不是欢欣鼓舞他的价值观。所以,不用谢,真的很嫌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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