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国隐瞒不报,山东33人被行政处罚!
近期,山东省公安机关严肃查处入境来鲁人员故意隐瞒旅居史、不按规定申报登记违法行为,严防境外疫情输入,维护疫情防控工作秩序。截至3月23日,已查处案件24起,行政处罚33人。对其中4起典型案例,公安机关予以集中通报。
案例一:济南朱某键被处以罚款
3月22日,济南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朱某键给予罚款处罚。
经查,3月10日,朱某键从泰国返回济南家中,期间外出一次。其明知境外入济人员报备通告,但未进行申报,直到防疫部门上门核查,才意识到错误,随后积极配合实行隔离。
案例二:济宁夫妻侯某民杨某被行政拘留5日
3月15日,济宁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侯某民和杨某分别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经查,杨某与丈夫侯某民乘飞机从菲律宾转机香港,后飞抵北京乘车返回家中,期间逃避村防疫检查点检查并隐瞒其境外归国行程,后杨某因发烧住院并隔离观察,扰乱了正常防疫秩序。
案例三:威海姜某被行政拘留10日
3月1日,威海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姜某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经查,姜某自2月8日签订外出人员返乡告知书后,在明知政府防疫控制措施规定对外地返威人员需要进行居家隔离14天的情况下,隐瞒个人行程多次往返韩国,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
案例四:德州父子刘某存刘某生被行政拘留5日
3月15日,德州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刘某存、刘某生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经查,3月9日,刘某生从国外回家后未及时申报登记,其父亲刘某存也存在瞒报刘某生行程的行为。3月12日,刘某生被采取隔离措施,并导致同村600余名村民居家观察。
警方提醒入境人员和家属,为了本人及他人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请按照山东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入境人员来鲁申报登记的通告》等有关要求,严格遵守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发布的疫情防控决定、命令,入境后主动向单位或社区、村居申报登记,自觉接受检疫监测、隔离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入境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故意隐瞒谎报身体健康状况、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等信息,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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