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社会 2021-02-04 10:30 的文章

男子匿名举报污染企业遭报复 到底是谁走漏“风

据河南电视台报道,1月20日,男子邵红兵向河南周口市环保局扶沟县分局打匿名举报电话,举报扶沟县豫祥肠衣综合加工厂,污水排放河流,臭气熏天。但令邵红兵没想到的是,匿名举报之后,自己竟然遭到涉事企业的多人殴打,后经医生诊断为颅脑损伤。

从报道来看,涉事企业可以说是相当豪横——在邵红兵匿名举报后,该企业负责人打电话让他去厂里察看,“让他跪下”不说,还对他拳脚相向,并威胁村民“谁再举报,举报一次打一个”,完全无视法律,也全然不顾可能引发的负面影响。

相较于企业的嚣张气焰,更值得追问的地方在于,明明是匿名举报,为何邵红兵的身份信息,马上就传到了被举报企业那里?

而且,邵红兵举报之后,一些亲戚好友也上门劝说,让他放弃举报。种种巧合的细节难免让人怀疑,有“内鬼”把举报信息泄密给了涉事企业。

对于这种猜测,周口环保局扶沟县分局执法队长表示否认。但仅凭常识而论,匿名举报连着的,是个“闭合链路”,一家企业再神通广大,想要精准地锁定匿名的举报人,难度不小。要证明不存在泄密的情况,当地环保部门显然还要提供更有说服力的证据。

换个角度看,即便邵红兵的信息不是“内鬼”泄露,匿名举报后又是被亲属上门做工作,又是遭遇暴力打击报复,也意味着,相关方面对举报人的保护工作没有做到位。

其实,不管是环保还是其他领域,举报机制的存在,都是为了保障公民的监督权,让他们能够参与到社会治理中,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倒逼企业守法经营。

因此,去年生态环境部还专门印发了《关于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建立和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鼓励民众行使监督权。

而为了保护举报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让其免除后顾之忧,《刑法》、《刑事诉讼法》和《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等法律规章,针对举报人都有明确的保护规定。

但在现实中,类似举报人前脚匿名举报、后脚遭到涉事企业或人员威胁报复的案例,依然时有发生。举报人动辄身陷险境,自然不利于举报机制发挥效用。

对举报人的打击报复,说白了不是解决问题,而是想解决“提出问题的人”。这种思路看上去是掩盖住了问题,实际上却为矛盾的激化埋下了隐患。

像此次事件中媒体报道就提到,涉事企业由于乱排乱放,在当地村民中,已经是触发了诸多民怨,一些村民表示“水浇地庄稼不活,晚上臭气熏天”。所以,就算是匿名举报的邵红兵因此而噤声,环境污染问题造成的伤害依旧存在,并可能成为企业和村民冲突的导火索。

鉴于此,在此事中,到底有没有“内鬼”泄密,举报人保护机制有哪些漏洞,当地必须严肃调查清楚。而涉事企业的污染情况是否属实,同样需要权威说法。

□熊志(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