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社会 2020-11-03 15:57 的文章

张玉环无罪后获496万国家赔偿,愿奖5万追查当年

9778天的人身自由和496万元的国家赔偿,两者之间该如何换算,张民强想不明白。

10月30日中午,他拿着弟弟张玉环的国家赔偿决定书,在律师罗金寿陪同下走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江西高院”)大门。

决定书显示,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江西高院与张玉环达成国家赔偿协议:向张玉环支付国家赔偿金共计496万余元,包括无罪羁押9778天人身自由赔偿金339万余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157万元。

张玉环无罪后获496万国家赔偿,愿奖5万追查当年

张玉环

张民强说,张玉环所获国家赔偿金额虽在目前被公开报道的冤错案中属最高的,但其中的精神损害赔偿比例与同类案件相比并不高。国家赔偿决定书显示,张玉环的精神抚慰金占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比例为46%。

张民强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江西高院正式受理张玉环国家赔偿申请之后,曾先后三次找到张玉环及其律师和家属协商。在协商中,江西高院综合考虑了当地以往的判例,并依据最高法规定的“35%”原则上限,作出了最终的赔偿决定。

事实上,近年多个同类国家赔偿案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比例都突破了最高法规定的35%上限。

张民强以2019年纠正的山东任艳红案为例,该案中被羁押8年之久的任艳红得到的精神损害赔偿为76.4万元,占人身自由赔偿金总额的比例约为75%。较张玉环早两年获改判无罪的吉林刘忠林和金哲宏,精神抚慰金比例均按照人身自由赔偿金的约75%赔偿。

对于该赔偿决定,张民强有些无奈,在他看来,张玉环虽然拿到了496万元赔偿金,但27年来一家人所受的伤害和痛苦无法用金钱弥补。

在继续要求追究当年办案人员刑事责任之外,张民强说,希望公安机关能对旧案重启调查,捉拿真正的凶手,“给死者家属以交代,也是对社会一个交代。”家里人经商讨后决定,警方如能捉到真凶,张玉环愿意从赔偿金里拿出5万元奖励参与侦查的干警。

澎湃新闻了解到,无罪获释后的近三个月时间里,张玉环在家人陪伴下逐步学习着适应社会。

小儿子张保刚暂时放下了工作,在进贤县城为父亲租下了一套小三居,和妻子一起照顾他的生活起居。为了维持一大家子的生活,大儿子张保仁继续在外打工挣钱,但他也不忘记在社交网站上和父亲隔空互动。

打电话、刷抖音、骑电动车,张玉环一样样认真地学着。空闲时,一家人还会把生活的片段分享到视频网站上,回应社会关注以及支持他们的人。

张民强说,虽对赔偿金额不甚满意,但张玉环仍选择接受。待领取到国家赔偿后,张玉环计划先给两个儿子买房,以弥补人父之责,剩余部分留作养老之用。此外,等张玉环再适应和休整一段时间,张民强希望当地政府能在南昌或进贤县城为张玉环找一份简单或公益性质的工作,让他早日独立生活。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1993年10月24日,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凰岭乡张家村男童张振荣和张振伟被人杀害,邻居张玉环被警方定为嫌凶。1995年1月26日,南昌中院一审判决认定张玉环用手卡、绳勒、棍打的方式将邻居家两男孩杀害并抛尸水库,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因不服判决,张玉环提出上诉。1995年3月30日,江西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01年11月7日,南昌中院重审判决再次认定该案“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作出了和原一审判决相同结果的判决。

张玉环仍然不服,再次提出上诉。2001年11月28日,江西高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入狱后,张玉环坚持喊冤。

直至今年8月4日,江西高院对此案再审宣判,最终宣告张玉环无罪。9月2日上午,张玉环在其国家赔偿案代理律师程广鑫、罗金寿及家人的陪同下,向江西高院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10月30日上午11点,张玉环大哥张民强在律师陪同下前往江西高院领取国家赔偿决定书。

(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