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社会 2020-10-23 15:43 的文章
女企业家获赔偿款被判敲诈勒索 秦皇岛中院重审
【女企业家获赔偿款被判敲诈勒索 秦皇岛中院重审宣判无罪】河北女企业家张艳质疑招标造假被诉敲诈勒索罪,一审被判无罪后,检方提起抗诉,秦皇岛中院二审认定其构成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此后秦皇岛中院报请复核该结果。9月4日,河北省高院向张艳送达刑事裁定书,省高院以张艳敲诈勒索罪的“主观故意不清”为由,将案件发回重审。 10月23日,上游新闻从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当日,秦皇岛中院在刑事审判庭对原审被告人张艳犯敲诈勒索罪一案进行了重审公开宣判,终审裁定依法驳回海港区检察院抗诉,维持海港区法院原一审对被告人张艳的无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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