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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取储户存款60余万元 北海一银行员工受审
南国早报北海讯 (记者彭庆 通讯员韩唐琦)9月21日,北海市海城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涉嫌贪污罪案。男子裴某远利用银行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先后盗取储户存款12次,涉案金额达60余万元。
今年57岁的裴某远为北海市海城区人。据公诉机关指控,2002年2月至10月,他利用担任某国有银行北海分行某分理处出纳的便利,伙同该分理处储蓄记账员岑某仁,采取抹账、修改密码、伪造银行凭条的方法盗取储户存款。
据主审法官介绍,两人作案过程并不复杂,一起当班的时候,经裴某远授权,岑某仁修改了储户的存款密码。之后,两人将储户的存款本息盗取,并伪造一张假的取款凭条,取代此前的取款凭条记账。
另一方面,两人还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在银行系统输入抹账代码,将储户的存款抹账销户,并抽走、销毁储户的存款凭条序号。将钱盗取后,两人继续用同样手法伪造存、取款凭条瞒天过海。
根据统计,截至案发,两人共作案12次,共盗取储户存款本息60余万元。
“当时技术有限,短信提示还没有普及,很多储户并不能第一时间知晓自己账户的金额变动。”主审法官告诉记者,直至2003年,几名储户在取钱时,才发现自己账户内的钱“消失”了,甚至一些账户直接被销号。
2003年,岑某仁被抓获归案,后被判处无期徒刑。但同伙裴某远却逃之夭夭,多年未能归案。
据介绍,2002年作案后,做贼心虚的裴某远主动向银行递交了辞职信,之后潜逃至钦州,后又到合浦县石康镇一果园躲藏。
今年8月,裴某远被北海警方抓获,同月被批准逮捕。
记者了解到,60余万的非法所得均被裴某远和岑某仁赌博挥霍。目前,大部分赃款仍未追回。
9月21日,北海市海城区法院通过“三方远程庭审系统”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法庭将择期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