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门改为外开惹怒邻居,双方闹到法院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黄文娣 记者 刘国庆)看到别的业主为变相增加房屋使用面积将房门改为外开,钱某也将自己的房门进行改动。对此,邻居赵某认为钱某的做法影响到自己出行还带来安全隐患。多次协商无果后,赵某将钱某起诉到法院。近日,法院对该案进行了调解。
家住常州经开区的赵某、钱某都是某小区某幢楼的业主,两户人家同处一层,比邻而居。平日里,双方虽无过多走动,倒也相安无事。近日,双方却因一扇门打破了原有的平静。
原来,该小区为拆迁安置小区,为了增加安置房屋,小区多为一层多户,户户之间相临较近。在户型设计上,房屋的大门都设置成了内开门。虽然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公共区域,方便了业主的出行,但也占用了业主的自有空间,减少了房屋的实际使用面积。于是,小区内的许多业主都打起了主意,将自家房屋的大门由内开改为外开。在看到其他业主的行动之后,钱某也动起了小心思,多次登门同赵某协商,希望赵某为自己房门外开给予方便,但赵某认为这样的改建,严重影响了正常出行,不定时的开门极易将自己和家人撞伤。因此,赵某始终没有答应钱某的请求。
可换门心切的钱某顾不了这么多,趁着赵某外出之际,直接将自家的大门改为外开。
愤怒的赵某多次向物业、街道办反应情况,要求处理。经多次协商未果,赵某为维护自身权益,将钱某诉至常州经开区法院横山桥法庭,要求钱某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横山桥法庭对该案进行了调解。钱某表示,自己未经赵某同意,擅改房门,的确是有错在先,愿意向赵某道歉。但现在房门已经改成外开,若要恢复原状,自己将为一扇门承担近万元的损失,希望得到赵某谅解,维持房门外开现状。钱某承诺,一旦因房门外开对赵某一家造成任何损伤,自己愿意承担所有责任。但赵某表示,自己及家人的人身安全更为重要,一定要求恢复原状。
法官从相邻权的相关法律规定入手,告知钱某,一方行为给相邻方造成妨碍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钱某擅改房门的行为对赵某一家正常通行造成了不便,且存在危及赵某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的潜在风险和消防隐患,赵某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应当予以支持。但考虑到原被告系邻里关系,法院希望双方本着和睦、谅解、包容互助的心态和原则来处理矛盾纠纷。
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钱某承诺一个月内将房门恢复原状,而赵某则自愿补偿钱某损失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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