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社会 2020-07-11 15:30 的文章

一男子在星云湖电鱼,判了!

7月10日,江川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江川区大街街道河咀社区老河咀村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案件。

一男子在星云湖电鱼,判了!

当事人系昆明市晋宁区曾某,2019年11月16日15时许,曾某与同伴驾微型车到江川星云湖边游玩,在江川区前卫镇周官大河与星云湖一级保护区相连水域用电捕器电鱼,并用网兜捞被电晕的鱼,后被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三大队执法人员当场查获,查获涉案鲫鱼9.35公斤以及电瓶、电渔网兜、网兜、逆变器等涉案工具。

经过庭审,江川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违反国家水产资源保护的相关法规,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拘役4个月。

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邢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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