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又来!贵州一女子小区散步,“钢琴”
近日,贵阳市花溪区虹祥花郡三期的刘女士,晚上在小区散步,突然之间头顶一声响,砸中了她的腿,人随之就倒下了。
业主刘女士说:吃了饭我们在这里散步,这上面经常都在掉东西,半个小时之前,丢了两个大馒头下来。走了半个小时之后,脚这样一抬,掉了一个大的这么长的玩具钢琴下来,就砸我脚上。
可以看见,刘女士的小腿上被砸出来来一个两厘米的伤口。
从 20 多楼高的地方掉下来,真的太可怕了吧!想想都觉得后背凉飕飕的,万一摔到其他地方,后果不堪设想!
而小区的其他业主也表示,他们在小区楼下散步的时候,也遇到过高空抛物的情况!
其中一位业主肖女士:楼上丢过一把水果刀,那一次的话就是幸好没有砸到人,不是非要说是砸死人了才重视这个问题,因为很可能下一次就砸到人了,或者就会很严重了。
那么,到底是谁把东西丢下来砸中刘女士的呢?事情发生后,小区物业和派出所民警,对楼上住户进行了排查,还真找到了刚才高空抛物砸中刘女士的人。她是住在 3 栋的一个三岁小女孩,此时只有小女孩和她的奶奶在家。
老人说当时她正在家里做家务 ,没有注意到孙女往楼下扔玩具。对刘女士受的伤,深表歉意,很快小女孩的父亲陈先生闻讯,也来到了小区物业办公室,当面向刘女士道歉,并承诺以后严加管教孩子,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晚上十点多陈先生陪同刘女士去医院进行了检查。小区物业表示也将采取措施,防止高空抛物事件发生。
最高人民法院已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规定,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意见同时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一般不得适用缓刑:多次实施的;经劝阻仍继续实施的;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又实施的;在人员密集场所实施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这几年,我们看到的高空抛物事故还少吗?还不够痛心吗?
贵阳 10 岁男孩“高空抛物”砸死邻居,父母一审判赔 78 万,物业也要赔!
2019 年 7 月 2 日下午,王某某(2009 年 8 月 7 日出生)步行至 7 楼,从楼道墙上消防柜中取出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推开七楼步梯间防火门,将灭火器竖立放在楼道打开的窗台靠外面,先后两次从窗台处推落两个灭火器下楼。
第一次灭火器掉落在该栋 1 单元侧门地面受害人袁某某(该栋 1 楼住户兼经营便利店)晾晒的洋芋片后即弹进附近草丛中,第二次灭火器砸中正在附近翻晒洋芋片的袁某某头部,受害人当场倒地晕迷,头部出血,附近玩耍的两孩童亦受到惊吓。
后受害人被物业人员发现并送医急救,经抢救无效死亡。受害人袁某某的父母、配偶、子女作为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王某某的父亲王某、母亲方某赔偿 80 余万元(扣除前期已支付的 25 万元),该小区物业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贵阳这个小区高楼扔下一辆“车”,差点砸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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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2 月 14 日下午 6 点过,他在小区里遛弯,走到国际城小区 F 组团 2 栋时,看到不少人围在一起,议论刚刚发生的一起高空抛物事件。何先生说,他听居民们说该处刚从高空掉下来一辆婴儿车,差点砸中一名推娃娃出门晒太阳的妇女。
气愤!一天竟发生两起高空抛物!
2019 年 7 月 21 日晚,一名男童在路过贵阳市花果园 M 区 5 栋楼下时,被疑似装水的塑料袋子砸中。当大家还没找到这从天而降的“祸水”真凶时,22 日下午,贵阳市遵义巷附近一辆豪车又中招了:从楼上掉下一根晾衣杆,正好落在停在下面的奔驰车上。
一连两起高空抛物,所幸,都未造成严重后果。
与男友争吵,她竟从 10 楼扔下菜刀!
2019 年 11 月,成都青羊区公安分局接到报警称,在小南街某小区发生一起高空抛物事件。接到报警后,汪家拐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处置,在该小区门口公交站台旁发现银色菜刀一把,现场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据悉,周某某和男友因琐事发生了争吵,情绪不稳的周某某把客厅桌子上的物品挥落后,又从厨房拿出一把菜刀从窗口扔出。随后菜刀掉落至距小区大概十米的公交车车顶,弹至地面。
近些年,高空抛物、坠物伤人等事件,在全国各地频繁发生,“头顶上的安全”引发全社会关注。对于未成年人,家长和老师一定要加强此类警示教育工作!而对于成年人,应清楚高空抛物的危害,更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来源:百姓关注、多彩贵州网、贵阳晚报、@新华视点、红星新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