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社会 2020-05-26 15:27 的文章

伪造离婚证 女子被刑拘

近日,台江区瀛洲派出所接到有关部门移送的案件,称有人伪造离婚证。民警将涉案女子传唤到派出所,查证事实,将其刑拘。

近日,这名女子到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要求办理新房产权证。工作人员核查材料时,发现她的离婚证是假的,询问她是否离婚。这名女子称“已经离婚”。工作人员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民警调查,2015年10月,这名女子看中了一套房子,决定买下它用于投资。因当时和丈夫感情不和,她决定隐瞒丈夫买下这套房子。她偷偷办理了假离婚证和假离婚协议书,并顺利签下了购房合同。

今年4月,这名女子为了给新房办理产权证,又带着假离婚证和假离婚协议书来到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企图蒙混过关,结果事情败露。

目前,这名女子因涉嫌犯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案例点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