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社会 2020-05-09 15:27 的文章

广西男子奸杀10岁女孩,改判死缓为何难以服众

文 | 杜虎

5月9日,媒体报道广西男子残忍奸杀10岁“百香果女孩”的二审结果。据被害人杨晓燕的家属介绍,3月25日广西高院作出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对凶手杨光毅的死刑判决,改判的主要内容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限制他减刑。对于这个死缓判决,被害人家属强烈不满,准备申诉。

2018年10月4日,广西钦州灵山县四年级学生、10岁的杨晓燕摘了自家果园的百香果,独自送到不远处的收购点贩卖。在拿了卖水果的32块钱,返回家里的路上,遭到早有邪念的邻居、29岁男子杨光毅偷袭,企图施暴。见杨晓燕哭喊反抗,杨光毅将她掐昏,装入蛇皮袋带到荒僻山岭。

广西男子奸杀10岁女孩,改判死缓为何难以服众“百香果女孩”杨晓燕 来源:红星新闻

杨晓燕苏醒后,杨光毅用刀刺伤她双眼和颈部,随后对其奸淫,拿走了32元钱,并再次将其装入蛇皮袋里,通过滚、搬等方式带下山岭,至一水塘中浸泡,后将其抛至一处山坡。法医鉴定,杨晓燕的死因是因为强暴过程中,血管损伤出血和胃内容反流进入气管,造成机械性窒息死亡。

2019年7月12日,法院一审判处杨光毅犯强奸罪,处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责令退赔32元给杨晓燕母亲陈礼言。此后,杨光毅不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判决死缓。按照死缓在现实执行中的情况,杨光毅大概率不会被处死。如果这个判决尘埃落定,死缓加限制减刑,等待他的很可能只是20余年的有期徒刑。

对比杨光毅犯下的毫无人道的残忍罪行,被害人家属不满意甚至抗议二审结果,是完全在意料之中,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二审改判的依据是杨光毅有自首情节,主动交代犯罪过程,对侦破案件有利等,二审法官有权据此判案,但舆论很难全盘接受。自首并不必然意味着量刑时要减刑。

小学生杨晓燕的父亲在她一岁时因见义勇为去世,9年后,杨光毅蓄意犯下的罪行手段凶残,过程血腥,后果罄竹难书。针对这样一桩针对女童的残暴犯罪,讨论少杀慎杀的死刑争议就是失焦,属于离题万里;面对杨晓燕生前被强奸、被自己的鲜血呛死等悲惨遭遇,控制死刑数量的考量,起码背离了人情。

舆论对二审结果激愤不已,并不是源于杀人偿命、血债血偿的原始正义,而是基于对“罪罚相当”这一法治原则的基本理解。杨晓燕是未成年幼女,她不是惨死于一般的仇杀,而是被一名成年男子蓄谋、活活强奸折磨而死。杨晓燕的惨死理应用杨光毅的死来匹配,二审突兀改判,其依据叫人无法信服。

二审法官应该也看到了舆论对改判的反应,这与舆论审判或媒体干预司法无关,因为这里没有什么含混不清的犯罪情节,也不存在什么复杂的法律问题,法条本应清清爽爽。案发至今,人们同情杨晓燕及其家庭承受的厄运,媒体将她称为“百香果女孩”,也寄予了深切的同情,但二审改判打破了伸张正义的期待。

广西男子奸杀10岁女孩,改判死缓为何难以服众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书 来源:红星新闻

二审改判带来的舆论影响,除了指向“死缓”这个结果的深切不忿,还在于它引发了人们深深的担忧。那就是,在对待恶性的强奸致受害女性死亡的案件,乃至于对待所有的强奸案件,司法到底有多少诚意用严打的立场去对待、去处理。杨光毅暂时拿到了免死金牌,印证了这些担忧并非杞人忧天。

近日江苏就发生了一起类似惨案,南京一位9岁小女孩被奸污后杀死抛尸深山。而据媒体报道,嫌疑人单某曾两次犯罪入狱。第一次故意强奸杀害一名六岁半的女孩,被判十年。但有邻居称其通过花钱私了4、5年后就出来了。第二次是2014年8月,也是强奸罪,只判了2年7个月。

这两次的判决有无问题,现在还缺乏足够的信息做判断,但最新的进展是触目惊心的,曾经犯下滔天罪行的单某出来后,又残害了一名无辜女孩。人们难免会联想,残杀“百香果女孩”的广西男子如果将来有机会出狱,会不会再次引发悲剧?对这类残暴罪行该如何判处,才能减少对社会的危害,才最符合正义?人们希望看见司法对遏制特定类型的强奸犯罪,持有更严肃、更有力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