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高”玩具被盗版:涉案金额高达3.3亿元 9人被
由上海市检察院第三分院依法起诉涉案金额高达3.3亿元的李某等9人侵犯“乐高”玩具著作权案,日前收到乐高公司相关负责人的感谢,高度评价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的努力,提振了企业的投资信心。
国际知名玩具企业丹麦L.E.G.O公司(乐高公司),是“乐高”玩具著作权人。2015年至2019年4月间,被告人李某雇用杜某等8人,在未经乐高公司许可的情况下,通过拆分乐高公司拼装玩具并电脑建模、复制图纸、委托他人开制模具等方式,在广东省汕头市某玩具厂生产、复制“GreatWallofChina”拼装玩具等47个系列663款拼装积木玩具产品,并冠以“乐拼”品牌通过淘宝、京东等各大电商平台及线下玩具批发市场、小商品市场进行销售,销售区域已基本覆盖全国。
在案件办理中,该院积极履行检察职能,与公安、知识产权研究机构开展专题会商,并随警作战参与现场抓捕。2019年4月23日,李某在其租赁的厂房被抓获,当场查获待销售的侵权产品344种型号60万余盒,货值3000万余元。该院检察官仔细梳理确认证据,解决涉案美术作品在中国保护、“复制”的法律认定等问题,形成180余页的审查报告。疫情期间,在依法提审在押被告人的同时,对因封村而隔离在家的4名取保候审被告人,严格依照相关疫情期间的办案要求,使用远程电话提讯系统进行了提审,4名被告人均书写供述状表示认罪。
该院起诉指控,李某等9名被告人侵犯乐高著作权案涉案金额高达3.3亿元,涉及47个系列663种型号484万余盒产品的制作、生产、销售等环节,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追究刑事责任。该案起诉的证据达上千份,侦查卷宗达123卷。
在与检察机关座谈交流中,乐高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乐高著作权被侵犯一案,是乐高公司在中国市场所遭遇知识产权侵权的案值最大的刑事案件,受到企业界高度关注。通过该案的办理,我们看到了中国政府及司法机关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和努力,更加坚定了投资中国、投资上海的信心。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