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电诈案件背后倒卖手机卡、银行卡等黑色
“手机卡和银行卡都已实名制,为何电信网络诈骗还是屡禁不止?”4月14日,珠海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3起贩卖手机卡和银行卡犯罪案件,揭秘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背后的倒卖手机卡、银行卡等黑色产业链。
发布会现场。警方供图
利用转接设备远程操控拨号4月5日,珠海市公安局收到线索,在珠海南屏一带有一个使用“多卡宝”设备为境外诈骗团伙提供通讯线路和设备维护的窝点。该团伙每天转接呼叫电话数量巨大,如果不能及时打掉,全国各地将会出现大量贷款、代办信用卡、冒充淘宝客服类诈骗案件,严重损害群众的财产安全。鉴于此,市公安局迅速组建专案组,通过排查摸清了窝点的人员架构。4月8日13时许,专案组在珠海市南屏镇某酒店式公寓楼内将犯罪嫌疑人钟某抓获,现场缴获非法转接设备约115台、手机卡一批。同日20时许,在珠海市香洲区某小区附近将另一名犯罪嫌疑人黄某某抓获。
缴获的“多卡宝”设备。警方供图
据交代,两名嫌疑人均从事“设备维护”工作,每天只需盯着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及时解决问题,就可月入上千元。这些设备叫做“多卡宝”,支持多卡多待。用户可将4张手机卡插入1台“多卡宝”中,然后通过手机软件远程控制拨打电话,且按照手机卡所在地资费方式收费。简单地说,诈骗分子可以用一部手机同时异地操作多张电话卡,不用漫游费就可拨打诈骗电话。“使用这种方法作案,一是可以蒙蔽受害人,当其看到是本地电话号码时,警惕性会降低;二是减少漫游费用,节约作案成本;三是人卡分离,嫌疑人多在境外操控作案,增大警方的打击难度。”珠海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三大队民警陈卓赟告诉记者。
经审讯,两名嫌疑人交代了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西埔村有一名犯罪嫌疑人柯某某专门为该团伙提供作案手机卡。专案组民警经过连续奋战,于9日凌晨1时许在斗门区井岸镇西埔村某超市门口将柯某某抓获。经审查,柯某某对其贩卖手机卡给诈骗团伙的作案事实供认不讳。
经调查,该窝点从搭建设备拨打诈骗电话到被警方发现,仅用了6天时间,却造成全国7名受害人被骗,涉案金额超10万元。这些在境内架设“电话转接机房”的“设备维护工”,为了蝇头小利倒卖手机卡、银行卡等“四件套”,无疑是诈骗分子最有力的帮凶。目前,黄某某、钟某、柯某某已被珠海警方依法刑拘。
倒卖成套银行卡电话卡非法牟利3月24日,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根据线索,对涉案手机卡开户人梁某某进行核查,发现其办理相关手机卡后交给嫌疑人陈某某。11时许,斗门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在井岸镇南潮村将陈某某抓获,现场查扣银行卡48套以及手机卡、网银U盾一批。经审查,陈某某对其贩卖银行卡的作案事实供认不讳。随后,警方分别于3月25、27日抓获陈某某的上、下线人员朱某某、谢某某等嫌疑人。
经调查,陈某某、朱某某、谢某某等人多次用500~1200元不等的高价,收购利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的成套手机卡、银行卡、网银U盾供诈骗团伙使用。犯罪嫌疑人在收取成套作案工具后,通过快递等方式发往云南省、内蒙古自治区等地区,最后寄给境外实施电信诈骗的不法分子。犯罪嫌疑人通过倒卖成套的手机卡、银行卡、网银U盾非法牟利。
“目前,电信网络诈骗已形成严密的黑色产业链。不法分子利用这些手机卡、银行卡绑定、注册各类网络账号,收取、转移和‘洗白’赃款。”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刑侦大队民警张晏侨表示,要从根本上整治电信网络诈骗,就要铲除电信诈骗上下游的生存土壤,从严打击。
买卖对公账户“洗白”赃款3月17日,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刑侦大队接上级刑侦部门转来的一条非法买卖对公账户线索。26日11时许,民警在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一路边抓获涉嫌贩卖对公账户的嫌疑人张某。
经审讯,张某承认其办理并贩卖对公账户牟利的作案事实,并供述其将办理的对公账户贩卖给一名叫“黄姐”的人。当日12时30分许,民警在珠海市香洲区一小区抓获犯罪嫌疑人钟某、黄某等人,并在房里搜到手机59部、对公账户9个以及营业执照10份。
经审讯,钟某、黄某对其买卖对公账户的作案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已被警方依法刑拘。
捣毁买卖对公账户窝点。 警方供图
缴获买卖对公账户资料。 警方供图
近两年,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注册公司由以往的“先证后照”(即先去申请各类证件才能发营业执照)改为“先照后证”(先发营业执照再去申请其他许可),注册资本“实缴制”变为“认缴登记制”(即不用再提供实际注册资本),程序较以前便捷很多,且办证时间大大缩短,同时也适度放宽开办企业、注册公司的准入条件。本来是鼓励创业、促进经济发展的便捷和优惠措施,却被钻空子的不法分子利用。
涉案嫌疑人钟某利用这一便捷将提前准备的虚假办公场所租赁合同、资金证明等材料交给张某、黄某等人,让他们拿着这些资料和个人身份信息到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营业执照。他们再以公司的名义在银行开立对公账户,随后将账户、银行卡、网银U盾、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公章等一并交给钟某,钟某再将报酬转给他们。
据介绍,相比个人账户,对公账户更容易让受害人误以为是正规公司且汇款额度更大,更利于诈骗分子转移赃款、逃避打击。钟某向黄某、张某承诺收购的对公账户用于交易支付,但实际上是电诈团伙的“洗钱”工具。黄某、张某这类人看似只是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开立对公账户,但当其把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出售给诈骗分子时,实际上涉嫌违法犯罪。
警方提醒市民接到宣称可以办理无抵押贷款、无门槛代办信用卡,或是购物出现异常需协助办理等电话时,应立即挂断,切勿点击对方发送的任何链接。如有任何疑问,可以拨打防诈骗预警电话96110进行咨询。
此外,出售个人银行卡及对公账户系违法犯罪行为,明知对方要利用这些信息去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仍将这些信息贩卖给对方,很可能构成共同犯罪,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个人和企业需加强防范意识,妥善保管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对公账户等信息,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和对公账户,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避免造成经济损失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全媒体记者 林镇佳 通讯员 张军 曾书琼
编辑 张紫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