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被养父性侵后,有件事想和大家谈谈
最近微博一个关于“高管性侵养女”的热搜,不知道大家关注没有?一则令人无比愤怒的新闻:
没有关注的家长,钧妈简单说一下这个令人发指的禽兽事件:
烟台一跨国石油服务集团的副总裁兼首席法务官,中兴通讯设备公司的独立董事鲍某明涉嫌性侵其未成年养女小星星(化名)长达4年。
从15年12月开始,刚满14岁的小星星就开始了自己的噩梦,一直生活在鲍某明的凌辱阴影之中,没有自由还一直在被洗脑,身心受到双重折磨的小星星几度自杀未遂。19年4月曾报警,却无果,以证据不足撤销此案,直至今年10月9日,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以后,才再次立案侦查。(没有描述案件的具体过程是钧妈是在不想二次回忆,但是又有必要让更多人知道这个禽兽!)此次案件中钧妈梳理了几个关键点
1、涉案人鲍某明“人设”很是光鲜亮丽,又是总裁董事,又是高管的,还是资深法律人,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已20余年,现任北京市泰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这样一个在外人看来的“成功人士”是非常容易获得他人的信任的。
(道貌岸然的“成功人士”)
这也是为什么鲍某明可以轻易获得小星星亲生母亲的信任的原因: 鲍某明先是和女孩母亲熟络起来,一直“关怀备至”,以高知、律师、总裁的身份在女孩妈妈心里建立起一个“可靠”的形象。毕竟单亲妈妈会想:让孩子待在这样的“成功人士”身边,所处的生活环境各方便总比待在自身身边要好。
但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啊,家长们可要长点心了,不要轻易被人的表象所迷惑,这些人的段位远比你高得多!
2、鲍某明作为律师(这是律师被黑的最惨的一次),还曾撰写《从“嫖宿幼女”看未成年人保护的差距》一文。他在文中写道:“我国目前对幼女性侵害的打击确实存在不足。在此,呼吁有关部门尽快采取有效可行的立法和司法举措,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尽量避免给有特权的人物以可乘之机。”
很显然,他知道目前中国法律的不足之处,实在是太讽刺了!作为资深律师,比任何人都懂法,也比任何人知道如何钻法律的空子!他为什么选择在小星星刚满14岁的时候去侵犯她?因为他太懂法了!
3、小星星在19年4月就有报警,最后却草草了事,是真的证据不足吗?而且事情刚被爆出来的时候,烟台警方的态度做法实在是让人失望心寒,“别老是强暴不强暴的,我们不管好不好?”是不想管?还是不敢管?钧妈不敢深究,怕号被封(康康我的求生欲~)
4、小星星起初不懂自己是否被侵犯,不懂鲍某明是否犯罪,也不懂这一切正不正常,她蒙了,没有人告诉她。幸好小星星会网上百度查询,有“医生奶奶”为她解答,才让事情的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首次爆出这一案件的文章,具体描述)
如果不是有“医生奶奶”告诉小星星自己被侵犯了,要赶紧报警了,钧妈想,小星星是不是还会一直生活在黑暗之中?
(图源于澎湃新闻)
在最初爆出这一案件的《涉嫌性侵未成年女儿三年,揭开这位总裁父亲的“画皮”》这篇文章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小星星在鲍某明前面该是多么幼小脆弱啊,像白纸一样的天真单纯的女孩,就这样一步步被禽兽所荼毒。鲍某明经常给小星星播放色情、伦理片,告诉她别的家庭都是这么做的,只是她不知道而已。What?这是什么有违常理的认知与洗脑?
罢了罢了,此刻钧妈不想再解读这个案件和这个人渣了,网上也有很多网友对此发表了看法和解读,感兴趣的大家可以去关注一下。只希望这件事情可以查个水落石出,该遭天谴的坏人一个都不能放过!愿小星星可以走出阴影,过上阳光灿烂的生活......
我们在明,恶魔在暗 作为家长,我们该为孩子做些什么?性教育,有必要给孩子们好好上一课了!
一直以来,中国人骨子里的传统对“性”是有意避而不谈的,总觉得孩子还小,谈这个为时尚早,自己还“难以启齿”的样子,干脆等孩子长大了自然就知道了。可是家长们,小星星都14岁了,到了上初二、初三的年纪了,依然什么都不懂。14岁以后鲍某明控制了她的自由,让她近三年都处于半失学状态,获取知识途径少,但是14岁以前,在离开母亲之前,小星星显然没有接受基础的性教育知识。
性教育不能再害羞,坏人永远不嫌孩子年纪小不只是这次爆出的案件,再往前推,有韩国“N号房事件”,有改编自真实事件的《熔炉》......受害者无疑不是咱们心尖尖的小花朵。因为家长们“谈性色变”,孩子们要么无知、缺乏自我保护意思,成为罪犯下手的对象,要么走向另一个极端,成为犯罪者。
所以我们有必要让孩子从小开始,接受正常的性教育。宝宝3岁左右开始,就已经有了性别意识
●要让他们了解自己的身体,意识到自己的性别。
●男孩和女孩是不一样的
●哪些部位可以与他人正常接触?
●哪些部位要保护起来,不能让外人碰?
●如果有人要触碰那些重要部位,又该怎么做?
只有先了解自己,了解性别,才能进一步地培养隐私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防性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