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越贵打车越贵?我们实测了15次,预估价基本
今天,复旦大学教授孙金云的一项调研成了网上热议的话题:最近,他带领团队做了一项“手机打车软件打车”的调研。该团队在国内五个城市,花5万元,收集了常规场景下的800多份样本,得出一份打车报告。
报告显示:苹果机主更容易被专车、优享这类更贵车型接单;如果不是苹果手机,则手机越贵,越容易被更贵车型接单。
事实真的是这样吗?我们专门进行了测试。
报告显示:手机越贵打车费就越高临近下班,先打开App叫个车回家。这是不少都市职场员工的日常生活方式。最近,上海复旦大学教授孙金云带领团队做了一项“手机打车软件打车”的调研。这支团队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和重庆打车800多次,花费50000元换回了一份打车报告。
据这份报告显示,苹果机主更容易被专车、优享这类更贵车型接单,这个比例是安卓手机的3倍。报告中把这一现象称为“苹果税”。“苹果税”还体现在苹果用户比非苹果用户享受到的打车优惠更少。数据统计发现,苹果手机用户平均只能获得2.07元的优惠,而非苹果用户平均可以获得4.12元的优惠。这一差异十分显著。假如叫车的不是苹果手机,安卓手机照样会被进一步细分为三六九等,手机越贵,越容易被更贵车型接单。
这份调研还发现,实际车费比预估费要高,而这样的情况占比高达80%。有网约车司机也表示,实际车费肯定比预估价高;因为没有各种打车补贴和优惠,苹果手机的价格会贵一点;现在打车也确实更难。
对于打车的问题,教授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大家在使用打车软件时,或者说是所有大数据支持的软件,都不要在同一个平台“扎根”。
实测15次 预估价基本一致相差在1元左右今天下午,我们找来了两部价格差距较大的安卓手机,来对网上叫车进行测试。便宜的一部是红米3手机,官网价格为699元,贵的一部是华为P30 pro,网上售价4988元。同样在不用会员登陆的情况下,在同一打车App上一键叫车。
下午3点左右开始,我们测试了从杭州日报报业大厦,分别到杭州火车东站、萧山国际机场、和平广场、杭州市民中心、杭州动物园和滨江宝龙城等15个地方的预估价格。结果显示,在同一时间(误差在一两秒内)用不同价位的手机网上叫车,有4次是华为手机上显示的预估价格更高,1次是红米手机上显示的预估价格更高,还有10次完全一致。
华为手机显示预估价格高的是火车东站、萧山机场和阿里巴巴西溪园区,特惠一口价分别是17.27元、68.62元和42.33元。相对应的,红米手机上显示的预估价分别为16.27元、67.62元和39.70元。其中,到阿里巴巴西溪园区的价格差距最大,达到2.63元,其余两个目的地差价均为1元,到和平广场的特惠一口价基本一致,但下面的“多彩约车”“逸乘出行”“小牛快跑”和“及时用车”等平台显示的预估价格,华为都要比红米手机上显示的贵1元。唯一一个红米手机显示更贵的是到余杭大剧院,特惠一口价50.40元,华为手机上显示的是49.63元,相差0.77元。
同一时间同样的目的地
红米3的预估价比P30 pro便宜
摄影 | 程超
到和平广场的预估价格显示
到火车东站的预估价格显示
我们还测试了到宋城、四季青、西溪银泰城、市民中心、嘉里中心等10个目的地,两部手机上显示的车价完全一致。
到太子湾公园、钱江新城等目的地时
不同手机显示出的预估价一样
在复旦大学教授做的调研中,还发现实际车费与预估价,总有差距。这个差距大多是实际车费比预估价要高,而这样的情况占比高达80%。
通过对比2017至2020年中三个年度前后的数据,复旦大学调研团队发现:乘客等候的时间明显变长,相比2017年,2020年竟然翻了一倍。而打车的费用,相比三年前,上涨近14%。调研团队认为,“熟人”打车比“新人”贵;打车人越多,打车费越贵;此外,人多排队时,加价即可插队。
这一说法也得到了不少网友的印证。在微博热搜里,有网友提到:“打车比较频繁的话,车费也会越来越高(不过没有超出出租车的打表计费)。我很久没有用打车App,有次上班来不及就打车,车费才13块多,后来连着打了好几天车,车费就慢慢变成15块多、18块多,最高到了20多块(同样的路线,没有堵车,没有绕路,没有用任何优惠、折扣,不是恶劣天气)。”还有网友说到自己的测试:“大学时候就发现了,我们寝室三个安卓,一个苹果,同时打车,苹果贵多了。”
今年1月,上海市消保委对在上海提供服务的AA出行、斑马快跑等10家网约车平台进行暗访后发现,消费者果真被多收钱了:在110次模拟乘坐中,有57次被多算路程、40次被多算时间。据上海市消保委统计,去年全市共受理网约车类投诉586件,其中1/4涉及到计费纠纷。
大数据“杀熟”已成社会当时,滴滴出行总裁柳青也在微博上做了回应。她表示,滴滴出行不存在大数据杀熟的行为。在起点与终点都相同的情况下,不同用户打车的费用不一样是正常的。打车的费用,由路程、每公里的单价、行车速度,以及是否有优惠券决定。而且,每个用户的规划路径不一样,打车的费用也会不一样。
目前,滴滴方面尚未回应孙金云教授团队这一大数据结论。快报记者又咨询了另外几家打车平台,对方均表示不予置评。
值得注意的是,大数据“杀熟”现象成为社会
2020年1月2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其中第三条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据了解,反垄断法的修改被纳入2021年全国人大预安排的重点立法工作之一。
杨松建议在该条中增加一款内容:“数字经济领域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平台规则、数据和算法等方式实施垄断行为。”
(作者:记者 程超 编辑:吴晶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