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警方称最高检察署大楼火灾系“人为疏忽”
中新社雅加达10月24日电 (记者 林永传)经过2个月调查,印尼国家警察总署23日公布了备受该国社会关注的最高检察署大楼火灾原因。
《雅加达邮报》网站24日早间报道,印尼国家警察总署发言人阿古·尤沃诺(Ago Yuwolo)称,经调查,未发现纵火痕迹,大火是由“人为疏忽”引起的。目前印尼警方已将涉及该场火灾的8人列为犯罪嫌疑人。
中新社记者 林永传 摄">
资料图:图为一印尼市民佩戴口罩在公交停靠站候车。 中新社记者 林永传 摄
印尼国家警察总署刑事调查局警官费尔迪(Ferdy Sambo)称,被列为嫌疑人的8人中有5人为建筑工人,起火时他们正在大楼6层人事局办公区域进行装修作业。“是工人在施工现场吸烟引起了大火”,费尔迪称现场放置着胶水、稀释剂及其他易燃材料。
该施工队的工头也被列为嫌疑人。另两名嫌疑人分别为一家物资供应公司的总裁和一名最高检察署职员,因为他们涉及在火灾大楼使用了一种加速火势蔓延的清洁剂。据费尔迪解释,大楼火势快速蔓延的原因是采用了一种地板清洁剂,该种清洁剂中含有会加速火势蔓延的物质,调查人员发现该清洁剂未获得销售许可证。
费尔迪称“由于上述犯罪嫌疑人的疏忽大意导致大楼的所有办公室被烧毁”,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最高可能被判处5年徒刑。
8月22日19时10分左右,位于雅加达南区的印尼最高检察署办公大楼发生火灾,消防当局出动了56辆消防车和300名消防员,于次日凌晨6时30分左右才将大火扑灭。大火几乎烧毁了整座办公大楼,但未造成人员伤亡。
火灾发生后,印尼社交媒体有传言称,这是一起蓄意纵火案,其目的是销毁近期一起备受印尼社会关注的贪污案证据。
随后,印尼政府成立了由国家警察总署刑事调查局和最高检察署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调查起火原因。(完)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来源: 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