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马路玩手机 河南最高拟罚200元
本报讯(记者张香梅)近日,《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提交首次审议,草案从公共秩序、文明出行等多个方面进行规范,通过人行横道使用手机等便携式电子设备的,将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明确对“过马路玩手机”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在国内其他地方已有先例,此前温州、嘉兴等地出台了类似规定,但罚款金额不大。
近年来,走路看手机等现象在全国各地普遍出现,“低头族”对自己和交通安全均构成一定的威胁。11月25日,《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提请河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草案”针对养犬、公共场所禁烟等突出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六条不文明行为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整改,处警告或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包括从建筑物或车辆内向外抛撒物品;携犬出户不束犬链(绳)、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通过人行横道使用手机等便携式电子设备等等。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过马路玩手机罚款被列入“草案”引发了网友热议,不少网友认为,低头玩手机对交通安全的确是隐患,此项规定及时必要。也有网友认为,从警告到罚款200元,具体如何实施,尚需制定细则。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过马路低头玩手机被处罚已不是首次出现,此前在嘉兴、温州等地已有类似规定。今年1月14日,温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出了“过马路低头玩手机”的首张罚单;2018年1月份,山东济南交警对行人过马路玩手机、闲聊等不按信号及时通行的情况,采取视频监控取证、在路口大屏幕集中报道或者宣传媒体曝光等措施。
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莎认为,相关行政部门出台此政策可能存在如下原因:从社会层面来看,此举措一定程度上是为了公共秩序的维护,保障公民出行以及车辆行驶安全。从公民个人层面上来讲,此举措可以提高公民在公共场合注意自身行为的意识,用法律法规促进公民道德修养的提高。
常莎认为,该规范在起到惩罚作用的同时更多的是对公众起到了预防作用。通过人行横道时玩手机这件事说小则小,说大则大。一旦由于行人的疏忽,如忽略红绿灯,造成交通事故危及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安全,实在得不偿失。若造成连环追尾,危及公共安全,则会面临更严重的伤亡后果。
关于惩罚标准,目前来看需要对“手机等便携电子设备”进行解释。比如,通过人行横道时使用电子手表、蓝牙耳机算不算违反此规定?对于罚款金额的确定,可以先试行,将试行中发生的问题进行汇总,并结合具体实践中的效果调整惩罚的力度与执行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