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科技 2020-07-29 17:52 的文章

西陇科学或举步维艰:4个月两换审计机构 18年报

国内化学试剂企业西陇科学近日一则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引起了深交所的关注。

根据西陇科学公告,公司原主审负责人黄辉近期出差或探亲经过武汉、广州(包括近期发生疫情的武汉东西湖区及广州越秀区等)等地四次,近日出现无诱因腹痛,恶心呕吐,精神疲乏,头晕头疼,身体酸痛无力等症状,为防范新冠肺炎感染隐患目前住院,无法预测何时出院恢复工作;而另一负责人张正武作为黄辉的密切接触者,谨慎起见在进行核酸测试检查(首测阴性)后自我居家隔离14天。

鉴于上述原因,西陇科学拟将2019年度审计机构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事务所”)改聘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事务所”)。

西陇科学或举步维艰:4个月两换审计机构 18年报

4个月两换审计机构 2018年报被出具保留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年1月3日,西陇科学刚刚披露拟将2019年度审计机构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更换为中兴华事务所。

更巧合的是,天健事务所在对西陇科学201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时,发现公司期末代付信用证款项20537.62万元,无法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其可收回性及商业合理性,因此天健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就此细节,深交所在关注函中要求西陇科学结合近期连续更换审计机构、2018年年度报告被出具上述非标意见等情况,详细说明本次更换年度审计机构的原因和动机?是否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

深交所同时要求西陇科学说明中兴华事务所已开展的年审工作的具体内容、工作进度,管理层与中兴华事务所就年审相关事项是否存在重大分歧?审计过程是否存在审计范围受限或其他不当情形?深交所请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原因进行核查,并说明是否存在其他原因或事项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变更?

西陇科学2019年年报的预约披露日期为6月15日,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5月28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深交所要求西陇科学结合公司业务结构、资产规模、子公司情况、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原因及工作进展,说明公司是否与中兴财光华事务所就上述情况进行充分沟通?中兴财光华事务所是否能够在剩余时间内保证你公司年审工作质量以及年报如期披露?请中兴财光华事务所核查并作出说明。

净利连续4年下滑 证监局行政处罚,实控人遭诉讼

根据西陇科学前期公布的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报告显示,公司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33.35亿元,同比下滑3.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32.68万元,同比下47.50%。不出意外的话,这应该是西陇科学连续第4年净利润下滑。

除了业绩连续不振,西陇科学还遭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处罚,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一致行动人面临诉讼等烦心事。

广东证监局派出检查组在对西陇科学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存在会计政策披露不准确、非经营性损益披露不充分、跨期确认收入的违规行为。

具体为,西陇科学2018年年报披露公司劳务收入确认方法为完工百分比法,但控股子公司山东艾克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技术开发的劳务收入实际在客户验收通过后确认,即年报披露的收入确认政策与实际不一致。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西陇科学于2018年开展生产技术改造,将以前年度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硝酸银母液及废渣等物料进行回收银粉利用,合计节约产品成本约2705万元。硝酸银成本下降系偶发事项,以后生产过程不会持续出现,但公司未将该部分损益作为非经营性损益进行披露。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公开发行证券公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第三条等规定。

西陇科学全资子公司西陇化工(香港)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至12月期间向石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客户通过船运公司发出化学试剂等商品。根据相关购销合同约定,货物越过船舷即主要风险及货物所有权转移,但西陇科学以客户收货时间而非装船时间作为收入确认时点,导致营业收入跨期入账,2018年多计收入1340.13万美元、多计利润36.12万美元,2017年少计收入1340.13万美元、少计利润36.12万美元。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四条等规定。

就此,西陇科学于2019年12月26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黄伟鹏、黄少群、韦映吟、蔡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19年11月13日,西陇科学收到实际控制人其一致行动人黄少群通知,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其涉及在内的借贷纠纷一案,于2018年6月12日立案,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后,于2019年9月26日签发(2018)鲁13民初391号民事判决书。

裁判书显示,2017年8月11日和9月14日,被告向原告合计借款15000万元,且提供担保。该款到期后经原告多次催要,拒不偿还,拒不结算。其中,被告黄少群在所担保的5000万元借款的本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担保责任。

资料显示,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西陇科学",股票代码:002584),原名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1983年,2011年6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在国内化学试剂行业中率先登陆资本市场。西陇科学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黄伟波、黄少群、黄伟鹏、黄侦杰、黄侦凯。

西陇科学目前的业务范围涵盖化学试剂、化工原料、诊断试剂、基因测序服务以及第三方独立医学实验室,拥有在职员工1000多人,12大生产基地、11大物流配送中心,具备普通化学品及危化品的运输和储存经营资质,与巴斯夫、保洁、索尔维、SKC、荷兰阿克苏诺贝尔等多家业内巨头企业保持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西陇科学是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参与起草修订多项国家及行业标准,重点发展精馏、电化学等核心高新技术,拥有多台专业先进的精密检测设备和众多设施完善的生产线车间,承担多项国家及省级科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