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科技 2020-07-14 17:25 的文章

我们需要沟通,“丰巢”存件收费持续发酵,你

存取快件超时收费?你有你的原因,我有我的理由。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丰巢”存件超时收费纠纷问题终于有了政府官方意见了!

相信大伙都已经知道近期上海有众多小区居民联合抵制“丰巢”快递柜存件超时未取要加收费用之事。

我们需要沟通,“丰巢”存件收费持续发酵,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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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丰巢”突然宣布进入“会员时代”,普通用户保管包裹,超过12小时就要按时长交费0.5元到3元。一石激起千层浪,多地小区、业主纷纷表示将“弃用”快递柜。虽说“丰巢”一方很快做出解释,也拿出了红包激励政策,但大伙的不满情绪并未因此平复。

其实,我们平时在寄存快件时已经在偶尔“打赏”丰巢,本人曾在丰巢取件时,其系统出现“请打赏1元”的提示,如数支付后顺利取出了包裹。起初打着免费服务的“丰巢”会因为消费者不经意的操作而进行了付费体验。我当初的理解是可能超时了才要求我付费的,但真正意义上我并不知道多长时间算是超时的。作为一普通消费者/小区居民并不清楚“丰巢”公司与物业公司是如何达成协议的,更不清楚达成协议的内容是什么。当时心想,反正也不怎么会用到这“丰巢”,所以就没去纠结这1元钱。

随着上海众小区联合抵制事件的持续发酵,我们的政府相关部门也已经发表意见了:

中消协认为,设立在小区内为消费者提供的智能快件箱服务,应当纳入小区物业服务业务范围,合理保管期限内不应单独收取服务费用,并妥善做好保管期外的服务衔接。对于确有需要超期限使用智能快件箱服务的,其收费标准的确定宜参照公共服务价格管理方式确定,而不能简单通过市场化机制解决。

智能快件箱服务涉及小区物业、智能快件箱运营者、快递公司、电商平台以及业主委员会、小区消费者等多方利益主体,需强化综合监管、共同治理,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小区物业及智能快件箱运营者、快递企业、电商平台等经营者通过智能快件箱为消费者提供相关服务前,应当一对一明确告知消费者免费保管期限以及服务收费标准等与消费者利益相关事项,并得到消费者同意。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对于涉及小区消费者利益事项,要畅通利益表达渠道,充分听取消费者意见,保障消费者监督权、建议权。对于违反邮政管理、物业服务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侵害小区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正当利益的,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制止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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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需求是推动智能快件箱服务持续发展的最终动力。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消费者需求,既要满足消费者对普遍服务提出的更高质量要求,又要适应消费者差异化、个性化服务需要,适当延伸或扩大公共服务领域和范围,提高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将小区原有投递箱智能化升级改造作为“新基建”项目,纳入公共消费范畴,努力服务广大消费者美好生活需要。

你瞧,中消协的意见已经非常明确了。

不过我还是有些自己的话要说:

作为“丰巢”方,是以经营赢利为目的的一种商业活动,由于经营维护等成本的不断上升而相应提高一些费用是无可厚非的,但应该在与消费者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进行方可实施。如果按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来讲,快件送达是以面对面的双方交易方为终止,但很多快递服务商都未能履约,确实还有待改善和提高,这种未面对面送达的非正规交易在农村地区表现最为突出。

作为消费者,对不顾及大伙心情而随意提高收费是肯定会有抵触的。大不了我就不到你们“丰巢”存取快件嘛,这种过激的想法估计也是大有人在的。随着社会不断进步,网购需求突飞猛进,快递量有增无减,会造成很多快件都在夜间进行派送,所以他们会希望存放在“丰巢”取件柜里的商品能早点被取出,以滕出更多的柜体来存放其他客户商品。所以我们对辛勤付出的快递从业人员也应该表示理解和同情。

所以笔者建议,“丰巢”等快递服务人员应该尽到派送前告知义务,告知是否愿意存放“丰巢”柜及存放时长等。目前很多小区都有专人设立“菜鸟驿站”,规定时间内专人管理,免费存取。所以消费者会结合自身时间、工作等因素综合考虑做出选择的。

我认为只有在公平、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的交易才是会持久下去的。有了协商,我们才有了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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