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科技 2020-05-06 18:07 的文章

消费者起诉大搜车购车案一审败诉,面对新消费

 4月7日当天,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判了两起汽车融资租赁案,引起行业关注。在两起案件中消费者均败诉,被起诉对象为风极一时的杭州大搜车公司。

  昆明市消费者李某指控大搜车“存在隐瞒融资租赁”“擅自收取租金”等问题,法院在一审判决中认定其指控均不属实,驳回了李某所有诉求。汕头市消费者林某对大搜车公司的起诉指控类似,法院同样驳回了林某的所有诉求。

  基于互联网服务的大搜车公司成立于2016年底,以二手车业务起家,将国外一种新的汽车消费模式汽车融资租赁模式引入到国内。截止目前,包括北京奔驰、上海大众等10多个汽车主机厂,以及漂洋而来落户上海的美国特斯拉,均将汽车融资租赁作为一个与全款买车、银行贷款买车并立的第三种汽车交易模型。除此以外,包括优信、毛豆新车等在内的知名汽车电商平台,都有提供汽车融资租赁业务。

  不过,这些年来,汽车融资租赁模式也一直备受争议,支持者认为融资租赁开创了一个新的汽车消费模式,反对者认为融资租赁涉嫌消费欺诈,消费者对大搜车旗下主营二手车业务平台弹个车的投诉更是时有发生。杭州余杭区人民法院此次对大搜车汽车融资租赁案的判决之所以备受关注,这无疑正是关于汽车融资租赁模式数年之争的一次法律碰撞和裁决,意义非同一般。

  法院认为,消费者李某下单时涉案商品交易快照宝贝详情中显著注明了金融方案为先用一年包括不同首付对应的月供金额以及分 36 期支付的月供金额和一次性支付尾款的具体金额,购车须知中也注明“弹个车采用先租后买的方式,租期 1年,用车满 1 年,可买可退”,由此可见,李某在下单前即应当知道该交易模式,不存在大搜车公司故意隐瞒的情形。而且,按照合同约定,李某按约支付首付款及12 期月供租金并一次性或分三年期贷款方式支付尾款即能取得车辆所有权,事实上李某也已通过选择申请三年期贷款的方式支付车辆尾款从而取得车辆所有权,与其买车的交易期待相吻合,由此认定李某的指控均不属实。

  汽车融资租赁是一种新兴汽车消费模式,相比于传统的全款买车、贷款买车两种购车方式,弹个车(新车)是为解决客户一次性支付购车款的资金压力,为客户提供的汽车融资租赁分期金融方案。即弹个车基于客户购车的意愿和对指定车型的选择,先行代客户向销售方采购车辆,再租赁给客户;客户在租赁期间内支付首付租金、月付租金和尾款后完成购车取得车辆所有权,与消费者理解的一般意义上的租赁有本质不同。

  正是有别于传统消费模式——买即是买,租即是租,汽车融资租赁所以一直存在争议。

  首先,这是一种新消费理念,因此对于不了解也不能接受这种消费理念的消费者来说,在没有真正了解透彻汽车融资租赁模式之前,务必谨慎选择。一旦签字画押签订了购买合同,事后才发现并非如自己所愿,即使诉之法院也面临败诉风险。法院尊重事实合法过程合法。杭州余杭法院判的两起消费者投诉大搜车其中融资租赁案,并没有支持消费者“不理解汽车融资租赁”“买车变租车”等诉求就是一个很好的佐证。

  其次,不排除有个别商家,在销售过程中正是利用了消费者对这种新兴汽车消费模式的不了解和信息不对称,比如销售员没有将汽车融资租赁模式的核心信息完整地透彻地向消费者介绍等。因此消费者如果准备以融资租赁的方式购买汽车,那么一定要提前做好消费攻略,比如在网上搜集相关消费信息、找专业人士咨询、了解其是否适合自己的需求等等,这都是必不可少的功课。

  老实说,弹个车“1成首付,先租后买”的融资租赁因为大幅降低了购车门槛,还是捕获了很多消费者的心。尤其对于年轻人和三四五线城市的消费者来说,他们普遍有稳定的工作但是手头现金不足,有些经商人士对现金流敏感,这些人群的用车需求都可以通过弹个车融资租赁模式获得满足,通过1成首付租金,甚至0首付租金获得车辆使用权,租赁期结束后支付尾款就能获得车辆产权。

  对于很多消费者来说,汽车融资租赁模式还是一个新鲜事物,有一个了解和认知的过程,因此除了消费者要谨慎选择,理性购买之外,企业更应该做好汽车融资租赁模式的宣讲和解读,一方面要让消费者深入了解明白消费,另一方面也要让消费者明白,汽车消费除了“租即是租、买即是买”外,还可以有“先租后买”的汽车融资租赁第三种途径选择。
来源:北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