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担保被调查 亚太药业拟免去任军董事职务
新京报讯(记者 王卡拉)1月7日,亚太药业发布公告,鉴于公司董事任军在担任全资子公司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上海新生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期间,未履行公司对外担保事项正常的决策程序,擅自为他人提供担保,且任军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亚太药业决定提请股东大会免去任军董事职务。
2015年12月,亚太药业以现金9亿元收购上海新高峰100%的股权,业务范围由此延伸至医药研发外包服务。四年后的2019年12月25日,亚太药业宣布,上海新高峰2019年业绩突然大幅下滑,且其全资子公司上海新生源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在核查时,亚太药业的管控工作受阻。最终,亚太药业宣布:上海新高峰失控。
2019年12月31日,亚太药业收到的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显示,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此次发布的公告中,亚太药业表示,根据有关规定,任军已不适合继续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免去任军董事职务,同时相应免去其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任军将不再担任亚太药业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董事职务的免除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任军董事职务被免除后,将不再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任军于2017年5月16日经亚太药业2016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原任期至2020年5月15日。截至1月7日,任军持有亚太药业股份10949934股,其配偶曹蕾持有公司股份6333522股。亚太药业称,公司1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免去任军董事职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不过,在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任军对该议案投了反对票,认为其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明确结论意见的,不属于应强制罢免的情形;在中国证监会调查期间罢免其董事职务不利于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任军再次提出,上海新生源不存在擅自为他人提供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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