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素养系列谈:媒体的报道一定真实吗?
原标题:媒体的报道一定真实吗?
什么样的信息值得相信,什么样的信息不值得相信?自始至终,找到这个“简单”问题的答案,都是媒介素养教育的核心要义。再博闻强记的人,其精力都注定是有限的,而可资获取的信息,对个体而言却是无限的。学会对信息作出筛选,择其善者而从之,是每一个阅听人的“必修课”。
学会在鱼龙混杂的信息环境中,迅速分辨出那些来路不明、要素不全、细节不清的“一眼假”新闻之后,许多阅听人都会生出新的疑惑——经由媒体报道的新闻,就一定是真的吗?倘若有媒体报道失实,乃至蓄意炮制假新闻,我们又该如何辨别,使自己免遭蒙骗呢?
这样的疑惑当然不是杞人忧天——事实上,倘若将视野扩展到全球范围,我们便会发现,不实报道与假新闻的阴影,就像一块久久不能散去的灰暗乌云,时刻威胁着各国新闻媒体的社会形象与公信力。在中国,专业期刊《新闻记者》每年都会评选出由媒体发布的“年度十大假新闻”,其中任何一条,在发布时都骗过了不少读者,让人不由得大呼上当。而在国外,假新闻同样是一项严峻的社会挑战,对此,不仅普通读者深恶痛绝,一些外国政治家甚至将假新闻当做头号大敌,直言要向其“宣战”。
这些令人遗憾的事实,传递着一个重要信息:不是所有的媒体报道都能与“真相”二字画上等号。对此,唯有以求真务实、理性审慎的态度,对各类信息保持合理质疑,才不至于轻易被那些更“高级”的假新闻俘虏。
“保持合理怀疑”的意思,并不是怀疑一切、否定一切,滑向“新闻里根本就没有真相”的虚无极端,而是说我们对任何信息的真实性,都应先在心里打上一个问号,然后再用理性去考量其真假,选择是否相信。
尽管“媒体报道的信息未必都是真的”,但这并不代表“一则消息要么绝对真实,要么绝对虚假”。究其本质,新闻报道的过程,其实是新闻媒体以自己的方式寻找真相、再现真相的过程。而既然是寻找与再现,就意味着新闻媒体的报道永远只能“逼近”真相,而并不等于真相本身。在这种情况下,衡量信息真实性的尺度,绝不是只有“真”和“假”两个选项,而是一个可信度由低到高排列的连续谱。同时,在发掘事件真相的过程中,后续的报道,可能是对前面报道的补充甚至纠偏。我们需要将所有的报道(信息)综合起来加以判断,而不是简单说哪个真,哪个假。
很多要素都会对一则新闻的“真实”造成影响,而对于具备基本媒介素养的普通阅听人而言,至少应该记住以下这几个要素:其一,是报道的细节详实程度;其二,是报道的引语丰富程度;其三,是报道中情绪与立场的表露;其四,则是信源的既往公信力。一则新闻对细节的报道越是详实、具体,我们便越有理由认为其报道是下了功夫,且确实言之有物;一则新闻中引语所占的比重越大,我们便越有理由认为这则新闻确实有据可查,而不是记者的一面之词;一则新闻中表露出的情绪与立场越克制、越审慎,我们便越有理由认为这样的报道是客观、平衡、理性的;一则报道的发布媒体过往的信用记录越好,被揭露出造假的情况越少,我们便越有理由相信这次的报道是可信的。
一旦掌握了这种能力,我们便会发现,许多最终被证明的“假新闻”,其实在被揭露之前,其可信度便岌岌可危,根本不值得信赖。当年一度闹得甚嚣尘上的“纸馅包子”事件,虽然炮制出了虚假的视频,仿佛有“眼见为实”的效果,但其中对于谁在制售纸馅包子、在哪里制售纸馅包子、有关部门如何反应等细节,全都语焉不详;被评选为2018年十大假新闻之一的“刘强东案涉案女子涉嫌诬陷被美警方收押”一事,虽然被数家网络媒体报道转发,但其中只有主观表述,几乎没有任何引语和可靠信源……我们或许无法打开“上帝视角”,直接洞见一则消息的真假,却可以通过仔细甄别来“避雷”,以免轻信中招。
一则新闻越是“逼近”真相,其可信度就越高,而我们在各种信息之间,自然也应尽量选择那些可信度更高的新闻。但与此同时,可信度更高的消息同样不等于事实本身,一旦未来出现新的消息,我们便需要再度对不同消息的可信度作出排序,合理质疑,才能不盲目相信。我们要做的,是让新闻成为认识真相的工具,而不是让它代替自己思考,让我们成为新闻的工具。
(责编:宋心蕊、赵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