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滴滴司机遇害案未当庭宣判 公诉机关建议判
新京报讯(记者 李一凡)大学生因厌世刺死滴滴司机一案,今日(1月 3日)上午在湖南常德汉寿县人民法院开庭,新京报记者从受害者妻子田女士处获知,此案将择期宣判,其当庭向法院提出“重新对被告人进行精神鉴定”的请求。此外,一名旁听此案庭审的人员向新京报透露,公诉机关建议判处死缓,被告人杨某淇在最后陈述时仅表示,“请法庭依法判决。”
庭审现场图。来源:常德中院
新京报此前报道,2019年3月24日凌晨,滴滴司机陈师傅,搭载19岁大学生杨某淇到常南汽车总站附近。坐在后排的杨某淇趁陈某不备,朝陈某连捅数刀致其死亡。事发监控显示,杨某淇杀人后下车离开。随后,杨某淇到公安机关自首,并供述称“因悲观厌世,精神崩溃,无故将司机杀害”。据杨某淇就读学校的工作人员称,他家有四口人,姐姐是聋哑人。
此前在案件侦查阶段,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曾出具鉴定意见通知书。鉴定意见显示,根据材料和检查,被鉴定人杨某淇诊断为抑郁症,在本案中实施危害行为时,有限定(部分)刑事责任能力。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此案于前不久召开了庭前会议,被告人的辩护人提出了杨某淇作案时患有抑郁症的辩护意见。
今日上午,此案在汉寿县法院一审开庭。庭审后,新京报记者从湖南高院获悉,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某淇自2018年上半年开始,产生消极情绪,悲观厌世,逐步发展到产生自杀的想法,因未能坚定决心没有付诸实施。2019年3月23日,被告人杨某淇携带匕首等作案工具独自离开学校寝室,先后在鼎城区某网吧等地逗留至当晚22时许,仍然没有勇气自杀。于是想先杀一人壮胆,然后再自杀。
公诉书中称,经鉴定,被害人陈某系他人用单刃锐器刺破心脏继发心力衰竭而死亡。后被告人杨某淇在其前女友的劝说下向公安机关投案。
庭审结束后,受害者陈师傅的妻子田女士告诉新京报记者,“我们家属的意见刚刚在法庭上说得很清楚,对精神鉴定要求重新鉴定。”她进一步描述称,“民事赔偿部分,我们没有要求具体的数据,我们要的是嫌疑人家里的一个态度,刚刚在庭上,杨某淇连句道歉的话都没有。”
随后,新京报记者联系上一名参与今日庭审的旁听人员。他向新京报记者证实,被告人杨某淇确实未当庭向受害者家属道歉,只在最后陈述环节表示“请法庭依法判决。”
此外,上述受访者表示,庭上,公诉机关也给出了量刑建议,“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杨某淇刑事责任,鉴于其作案动机卑劣、手段残忍,建议对其判处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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