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财经 2019-12-26 10:40 的文章

上交所指出ST辅仁六项罪责

金陵晚报记者 陶炜

12月25日晚间,ST辅仁(维权)(600781)公告了受到上交所纪律处分的情况。上交所共指出ST辅仁六项罪责,措辞非常强硬。《金陵晚报》“易索赔”记者注意到,即便是在违规情形已经曝光的情况下,上市公司的多名董监高成员仍向上交所提出了辩解,但这些辩解未被上交所接受。

被指出六项罪责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19〕131 号,ST辅仁共被认定六项罪责。

第一,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巨额资金。2019 年 8 月 31 日,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向控股股东辅仁集团、间接控股股东辅仁科技及辅仁集团下属公司

宋河股份、宋河实业等关联方提供借款余额 16.36 亿元。相关关联债权债务为临时借款,并无实际业务背景,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占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0.29%。上交所称,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金额巨大,严重侵害上市公司利益。

第二,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根据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于2018 年 1 月至 6 月为控股股东辅仁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宋河股份、宋河实业提供 4 笔担保,金额累计达 1.4 亿元,占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04%,担保余额 6202 万元,已全部逾期。公司均未按规定对上述关联担保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且未予及时披露。

第三,公司未按规定实施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2019 年 7 月 20 日,公司公告称,因资金安排原因,未按有关规定完成现金分红款项划转,无法按照原定计划发放现金红利,原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相应取消。截至目前,公司仍未实施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权益分派事项事关投资者基本权利,影响重大,公司未执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方案,且相关公告可能对投资者产生重大误导,性质恶劣。

第四,公司未及时披露多起重大诉讼。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存在 14 起诉讼,涉诉金额累计 7.44 亿元。经公司核实,2019 年 6 月 14 日涉诉金额累计首次超过 2018 年度经审计资产 10%,达到信息披露标准。但公司并未及时公告。

第五,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事项。截至 2019 年 3 月 10 日和 5 月 15 日,逾期债务金额累计首次超过 2018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和净资产的 10%,公司应当及时予以披露。但经监管督促,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0 日才披露前述重大债务逾期事项,信息披露不及时。

第六,控股股东质押重组认购的限售股份,违反公开承诺。

基于上述违规事项,在2019年7月24日晚间持有ST辅仁的投资者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发送到jzqsp2016@126.com的邮箱参与由《金陵晚报》“易索赔”频道组织的索赔,并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前期费用。

辩解未获接受

面对上交所得纪律处分,上市公司多名董监高成员进行了申辩,包括公司实控人朱文臣。但这些申辩未被接受。

以朱文臣为例,他对自己的违规行为辩解了四条理由。一是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问题的发生是迫于外部融资压力加大;二是公司此前未进行股权融资且无较大违法违规记录;三是问题发生后公司及其个人采取措施保证上市公司稳定;四是公开认定其 10 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利于公司稳定,不利于解决目前面临的一揽子问题。

而上级所对此的表态是:朱文臣的异议理由不能成立。外部融资压力加大、此前未进行股权融资等原因不能成为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接受公司违规担保、不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方案等重大违规事项的合理理由。同时,公司过去无较大违法违规记录及公开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相关职务不利于公司稳定和目前一揽子问题解决等,与其违规责任认定无关。作为公司、控股股东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朱文臣未能依法合规履行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未能确保公司和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依法合规运营,对于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未实施现金分红、信息披露违规、控股股东违反承诺质押股份等事项负有主要、直接责任。而截至目前,相关违规事项并未得到解决、纠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尚未偿还,重大债务和法律风险尚未化解,现金分红也尚未实施,违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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