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加强资本布局整体调控,进一步发挥国
中新经纬客户端11月27日电 国资委官网27日发布《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以管资本为主加快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提出,聚焦优化国有资本配置,管好资本布局;聚焦增强国有企业活力,管好资本运作;聚焦提高国有资本回报,管好资本收益;聚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管好资本安全;聚焦加强党的领导,管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
《意见》要求,加强资本布局整体调控,进一步发挥国有资本功能作用。统筹国有资本布局方向,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区域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规划,构建全国国有资本规划体系。着力优化资本配置,坚持出资人主导与市场化原则相结合,大力推进国有资本的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和前瞻性布局。通过强化战略规划和主业管理、制定投资负面清单、核定非主业投资控制比例等方式,引导企业聚焦主责主业。大力化解过剩产能,加快处置低效无效资产,有效盘活国有资本。
强化资本运作,进一步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建立完善国有资本运作制度,加强国有资本运作统筹谋划,加快打造市场化专业平台。发挥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功能作用,通过开展投资融资、产业培育和资本运作等,推动产业集聚、化解过剩产能和转型升级,培育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优化国有资本运营,通过股权运作、基金投资、培育孵化、价值管理、有序进退等方式,实现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和保值增值。加强产权登记、国有资产交易流转、资产评估、资产统计、清产核资等基础管理工作,确保资本运作依法合规、规范有序。
优化资本收益管理,进一步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对不同功能定位、不同行业领域、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实行分类、差异化考核。充分发挥考核导向作用,突出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服务国家战略、创新驱动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重点,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优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益与支出管理,更多体现出资人调控要求,提高资本金注入占预算支出的比重,推动资本预算市场化运作。加强上市公司市值管理,提高股东回报。强化财务预决算管理和重大财务事项监管,实现资本收益预期可控和保值增值。
《意见》明确,坚持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在明确管资本重点内容的基础上,同步调整优化监管方式,实现监管职能与方式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增强向管资本转变的系统性和有效性。
其中提到,实行清单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国资委“三定”规定,建立完善权力和责任清单,落实以管资本为主的要求,明确履职重点,厘清职责边界。按照权责法定原则,将不该有的权力拦在清单之外;保证清单内的权力规范运行,督促责任落实到位。根据职能转变进展情况,对清单实施动态调整,规范权责事项履职内容和方式。
通过法人治理结构履职。依法制定或参与制订公司章程,推动各治理主体严格依照公司章程行权履职,充分发挥公司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基础作用。依据股权关系向国家出资企业委派董事或提名董事人选,规范董事的权利和责任,强化对外部董事的监督管理,督促履职尽责,加强沟通,健全工作联动机制,更好落实出资人意志。
分类授权放权。加大授权放权力度,结合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治理能力、管理水平等改革发展实际,根据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其他直接监管企业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授权放权,充分激发微观主体活力。定期评估授权放权事项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减少审批事项,打造事前制度规范、事中跟踪监控、事后监督问责的完整工作链条。推进信息化与监管业务深度融合,统一信息工作平台,实现实时在线动态监管,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大对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健全监督制度,创新监督手段,严格责任追究。(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