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财经 2019-11-27 17:46 的文章

专家解读: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彰显改革决心与开放诚意

人民网北京11月26日电 (栗翘楚)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正式印发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以下简称《清单(2019年版)》)。《清单(2019年版)》共列入事项131项,相比《清单(2018年版)》减少了20项。

此次印发的《清单(2019年版)》,成为进一步推动市场准入门槛放宽、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经济活力的重要举措。对此,多位专家学者在接受人民网记者专访时表示,《清单(2019年版)》的修订实施,缩短了清单长度,完善了管理措施,丰富了清单制度体系和内容层次,彰显了中国的改革决心与开放诚意。

活用“加减法” 清单更趋明确与完善

相较2018年版负面清单,《清单(2019年版)》及时纳入新设立的措施,确保合法有效准入措施全部纳入。同时,移出部分不符合清单定位的措施,持续推动缩短负面清单长度。

中国政法大学助理教授任启明认为,在动态的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如何有效回应市场发展变化,有效规范市场监管变化,提升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适应性”,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应有之义。

“如将‘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准入措施纳入,移除诸如‘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打捞或者拆除沿海水域内沉船沉物审批’等,便是活用加减法的集中体现。”任启明说。

此外,通过对放管服改革中涉及市场准入环节的措施进行删减,一方面是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体现,另一方面,将分散发布且散见于不同文件之中的改革措施,通过一份清单的方式呈现出来,也有益于市场主体能够更为清晰、明确的了解到改革成果,享受市场改革的红利。

“正是灵活运用‘加减法’,清单保证了其稳定性和连续性。”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产业国际化战略研究所所长崔卫杰表示,负面清单在增删符合或不符合自身定位的同时,还广泛听取并吸收有关部门、各地区、相关行业协会和市场主体的意见建议,更加全面准确反映市场主体的诉求和期盼。

优化管理措施 市场准入环节更开放

据统计,《清单(2019年版)》共列入事项131项,相比2018年版负面清单减少20项,缩减比例为13%。其中,许可准入类事项缩减21项,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批”“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设立审批”“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许可”等措施放开,市场准入环节更加开放。

“清单变短,主要是将部分已落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要求的管理措施放开,推动市场准入门槛不断降低。”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市场与价格研究所研究员郭丽岩表示,在“合法有效”的前提下,把“放管服”改革中已取消的市场准入管理措施及时从清单中删除,巩固了前期动态调整的阶段性成果。

同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市场准入环节实行“非禁即入”管理模式,大幅放宽了准入门槛,配合事中事后监管和优化服务改革,必将进一步促进政府治理方式发生根本转变,持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任启明认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属于经济规制的内容。此次修订将大量社会规制、国家安全规制等其他目标的规制移出清单,精准了清单适用范围,也确保了清单的稳定性与连续性。

“这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形成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稳定市场主体预期也有重要价值。”任启明说。

打造“全国一张清单” 市场准入制度更系统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当前,确立并不断完善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新时代深入推进市场准入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进一步理顺政府和市场关系的重要抓手,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举措。

与2018年版负面清单相比,《清单(2019年版)》公布了清单措施主管部门,便于市场主体更快捷、更明确的找到相应主管部门;完成了清单事项统一编码,有利于市场主体快速定位和查询每一事项,进一步维护和巩固“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

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陈升表示,《清单(2019年版)》进一步加大了全国性清单的整合力度,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互联网市场准入禁止许可目录》纳入的基础上,将地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农产品主产区准入负面清单(或禁止限制目录)纳入。“在这一制度下,所有现行合法有效的市场准入管理措施,都要统一纳入清单,做到‘一单尽列、单外无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