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国内 2021-02-05 17:29 的文章

河北一公安局副局长被判22年 半个亿财产来源不

拥有超过半个亿不明来源财产的张家口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守成宣判。

据张家口中院微博消息,11月27日,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对张家口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守成受贿、贪污、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公开宣判,依法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并处罚金二百五十万元。

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王守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河北省宣化县公安局政委、局长,张家口市公安局宣化分局局长,张家口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要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59.62683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非法侵吞公共财物共计33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贪污罪;滥用职权非法设立“小金库”,数额945.86万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其拥有的财产5521.670583万元不能说明来源,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在此前的法庭审理过程中,王守成曾与其妻张昭一同出庭受审。

据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经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张家口市桥东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张家口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守成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张昭涉嫌受贿案以及高宏涉嫌滥用职权案在张家口市桥东区法院开庭审理,院党组成员、专职检委会委员刘淑红、检察官李少龙、吕晖出庭支持公诉。

桥东区检察院指控,2006年至2018年,被告人王守成在担任张家口市宣化县公安局政委、宣化县公安局局长、张家口市公安局宣化分局局长、张家口市公安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宣化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在职务晋升与工作调整、土地租赁、子女上学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向在张家口市宣化区经营房地产开发、酒店、洗浴、运输、矿业等企业经营者索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59万余元;非法侵吞公共财物共计人民币335万余元;滥用职权,非法设立“小金库”,给国家造成损失610余万元;其拥有财产5521万余元,明显超出合法收入,无法说明来源。

另被告人张昭在2008年至2016年期间,多次伙同其丈夫王守成利用王守成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要财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共计人民币77万余元。被告人高宏在任张家口市公安局宣化分局警务保障室主任期间,受王守成指使,滥用职权,违反国家规定,私自设立“小金库”,将单位收取的案件保证金、赌资、罚没款、卖地款、土地租赁款、底商租金、执勤费等资金转入“小金库”,并按王守成要求全部转出,给国家造成损失共计人民币945万余元。

对照检方指控和最终法庭审理结果,王守成案的犯罪事实基本全数获认定,其妻的犯罪行为目前暂无进一步消息。

澎湃新闻记者查询发现,王守成长期在张家口公安系统工作。去年7月27日,张家口市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张家口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守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另一方面,检方对王守成的犯罪行为指控中提到的“为宣化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近日也在一起张家口当地的涉黑恶案件中获得认定。

新华社石家庄11月9日消息,记者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公开开庭宣判了被告人史志刚等3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判决史志刚有期徒刑二十年。

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提到,该组织采取暴力和软暴力相结合的方式,利用时任张家口市公安局宣化分局局长王守成(另案处理)的包庇、纵容和其他个别司法人员的不依法履职,非法控制宣化区部分废品回收市场,并通过经营粉煤灰业务以及非法索债、强迫交易等手段攫取大量经济利益,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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